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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暖民心,开局见实效 我市养老服务电子消费券完成核销163单!

来源: 赤峰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6-01-26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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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截至目前,全市录入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的养老机构61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17家,第三方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28家,在自治区率先实现了旗县区养老机构、评估机构的双覆盖。目前通过评估、领取养老电子消费券的老人已超200人,已核销消费券163张,这一良好开端,标志着我市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迈出了坚实步伐。

阿鲁科尔沁旗鸿禧老年公寓入住老人强国军是我市第一位完成核销养老服务电子消费券的受益者,“你好,我父亲的1月份费用交了,真的直接抵扣了800元!”当日,该老年公寓工作人员接到强国军老人家属的来电,电话那头的语气难掩兴奋。据了解,李彦军每月在机构的养老费用为2600元,此次申领的养老服务电子消费券800元补贴后,他每月实际支付为1800元。“一个月省800元,一年最高能省9600元呢!”李彦军家属感慨道,“这个政策真是太好了,大大减轻了我们照护老人的经济负担,真的是为老百姓办了件大好事!” 

根据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和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有关工作安排,1月起,我市全面实施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和各养老服务机构积极响应,第一时间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熟悉掌握申请、审核、核销全流程操作规范,并及时向老年人及家属进行细致解读,确保政策红利精准触达。

据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或其代办人(配偶、子女等)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渠道登录“民政通”平台,完成实名认证后即可提交补贴申请。经过第三方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的,个人每月可通过“民政通”平台点击领取养老服务电子消费券,补贴额度为最高每月800元。该电子消费券适用广泛,涵盖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以及机构养老中的长期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上)和短期服务(即“喘息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内)。 除电子消费券外,老年人经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的,还可通过老年人能力评估电子消费券抵扣首次评估费用,抵扣额度为100元。 

目前,全市养老服务电子消费券的申领、审核、核销工作正有序推进,越来越多符合条件的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将陆续享受到这一政策红利。下一步,市民政局将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规范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运营服务,切实把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让更多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及其家庭享受到温暖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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