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赤峰市民政局积极履行市地名行政主管部门职责,深入贯彻《地名管理条例》要求,面对地名管理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多点发力、多措并举,在多个关键方面下功夫、力求突破并取得显著成效,全面推动赤峰地名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
建立市地名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凝聚部门工作合力。2024年5月,经市政府同意,赤峰市民政局牵头建立了市区划地名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涵盖20个部门(单位),目的是形成部门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地名管理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
完成部分地名审批职能调整,优化工作流程。2024年4月,赤峰市民政局将“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的命名、更名”审批权限正式移交市住建局。通过线上工作对接和意见反馈机制核准中心城区住宅区、楼宇地名28条并完成了备案公告,提高了工作效率。
建立全市地名备案公告机制,确保地名信息规范管理。赤峰市民政局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各旗县区民政局建立起地名备案公告机制,并指导相关地名审批部门有序开展备案。截至目前,全市通过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完成地名备案公告103件、1366条,有力地保障了地名信息的规范管理。
完成中心城区街路巷命名更名工作,满足城市建设与群众需求。为适应城市建设需要,方便群众的生产生活,赤峰市民政局严格依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民政部《地名备案公告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完成了中心城区赤诚路等31条街路巷命名、更名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发布新批准的地名及示意图,为城市的有序发展和群众的便捷生活奠定了基础。(包恩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