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五位养老服务工作者荣获自治区级荣誉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相关部署,按照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最美养老院院长”“最美养老护理员”选树宣传工作的通知》(内民政发〔2024〕40号)文件精神,经盟市、旗县区层层筛选、自治区专家评审及公示等环节,我市5名养老服务工作者获得荣誉。
受到表彰的同志,是全市广大养老服务工作者的优秀代表,他们用爱心、耐心、细心和恒心,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践行着民政人的初心使命,生动诠释了“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深刻内涵。希望他们珍惜荣誉、做好表率、再接再厉、奋发进取,把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作为奋斗目标,持续发扬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优良传统,永葆勤劳朴实、甘于奉献的美好品德,厚植敬业奉献、立足平凡的高尚情怀,继续投身到为老服务工作当中。
下一步,赤峰市民政局将以此次表彰为契机,不断完善我市养老服务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机制。通过开展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开展优秀典型选树宣传活动等方式,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以榜样力量引领激励广大养老服务工作者,为推动全市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全区“最美养老院院长”荣誉获得者
那顺达来 阿鲁科尔沁旗绍根镇敬老院
全区“最美养老院院长提名”荣誉获得者
刘月平(女) 松山区臣康平老年养护中心
全区“最美养老护理员”荣誉获得者
赵健超 赤峰市社会福利院
全区“最美养老护理员提名”荣誉获得者
张晓芳(女) 元宝山区社会福利院
李晓丽(女) 巴林右旗社会福利院
(刘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