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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强化临时救助“救急”功能 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来源: 赤峰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4-11-12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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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民政局始终坚持以解决城乡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为目标,通过健全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突破地域壁垒,进一步提升困难群众申请临时救助的便捷性、时效性、公平性,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兜底、救急、解难”作用,织密扎牢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网。

健全工作机制,保障“救急”作用发挥。一是全面推行乡镇备用金制度。对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临时救助金,由乡镇(街道)直接审核审批,通过“财政一卡通”直达困难群众手中,目前全市累计下拨乡镇备用金1277.65万元。二是健全完善主动发现制度。通过对低收入人口经济收入、困难类型及性质等多维度指标的预警监测,强化临时遇困人员主动发现,做好“应保尽保”。目前全市通过主动发现实施急难型临时救助954人次,支出救助资金180.2万元。三是积极建立“线上+线下”申请核查制度。大力推广“内蒙古救助通”小程序,推动临时救助申请“掌上办、指尖办”,有效解决临时救助异地居住救助申请不能提交等问题,目前全市已受理线上自助申请172人,实施临时救助9人次,发放救助资金2.47万元。

打破地域壁垒,确保“救急”快速响应。赤峰市民政局紧扣救助服务对象需求,对比支出型临时救助只能在户籍地申请的限制,取消急难型临时救助户籍地申请限制,持有赤峰市居住证人员可向户籍地、居住地苏木(街道)提出临时救助申请;非当地户籍、未办理当地居住证的遭遇急难型临时生活困难的,可向急难发生地苏木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因火灾、自然灾害等事件非户籍地人口申请急难型临时救助24小时内即可在急难发生地领取到临时救助金,让群众能够在急难发生地第一时间解燃眉之急,让遇困人员倍感温暖、增强信心。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实施非户籍地人口临时救助29人次,支出救助资金5.5万元。

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救急”办理效能。赤峰市民政局最大程度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救助时效,将支出型对象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时间缩短33%-66%,急难型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时间缩短20%-75%,让救助金真正发挥“救急”作用。对于旗县区民政局审批的支出型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时间,由自治区规定15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对于苏木乡镇(街道)审批的支出型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时间,由自治区规定15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对于因火灾、自然灾害等事件实施的急难型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时间,由自治区规定城镇2个工作日、农村4个工作日统一缩短为24小时内;对于因突发重大疾病或重性精神病实施的急难型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时间由自治区规定的5个工作日缩短至城镇2个工作日、农村4个工作日。

下一步,赤峰市民政局将立足困难群众对救助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更好发挥临时救助兜底线、救急难的功能,积极回应困难群众的“急难”求助,进一步增强制度可及性和救助时效性,让困难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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