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互动交流
政策法规
办事指南
民政要闻
机构概览
“非户籍地”救助 百姓的及时雨

来源: 赤峰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4-09-26 15:56

字号:

“民政部门的非户籍地救助,真是一场及时雨啊!”两位老人紧紧地握着红山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手感动的说道。只有5岁的池某某户籍地在赤峰市敖汉旗黄羊洼镇大梁村,因右眼患白内障在赤峰市医院住院,但因病情突然恶化急需手术治疗。其父亲池某是智力残疾,母亲是精神残疾,池某某一直由其祖父母悉心照料,但因祖父患有肺部恶性肿瘤,祖母患有心力衰竭,老两口也需要长期接受治疗,巨大的医疗支出和生活压力让本就不富裕的家庭再度陷入困境。老两口正为了孙女的手术费一筹莫展时,赤峰市红山区民政局开展困难群众全面排查过程中,主动发现了这一困难家庭,了解具体情况后迅速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并与其户籍所在地取得联系办理异地核查手续,经核实后符合救助条件,红山区民政局立即启动“非户籍地”急难型临时救助,并根据政策给予池某某2364元急难救助金,帮助池某某家庭解了燃眉之急。

红山区民政局启动的“非户籍地”急难型临时救助是赤峰市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的真实写照。为有效解决城乡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2024年赤峰市民政部门合理扩大救助对象范围,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科学认定救助对象,对于因病、因学、因灾或其他突发事件导致基本生活出现问题的低保、特困家庭给予重点救助;对低收入人员和困难边缘家庭加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做到精准救助、应救必救;科学制定救助标准,保证审批救助金额的公平性,根据困难程度科学核算临时救助金额;按照困难程度分档分类救助,困难程度较轻的可由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级直接审核审批。

赤峰市全面取消户籍地、居住地急难型临时救助申请限制,可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发起申请。今年截至9月份,赤峰市实施临时救助共19013人次,共支出临时救助资金3924万元,其中实施“非户籍地”救助26人次,支出41904元。落实“主动发现”“分级审批”“先行救助”等政策,确保急难对象“早发现、早受理、早救助”。   (李沂桐)


友情链接
民政部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赤峰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