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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提高孤儿和 事实无人扶养儿童保障标准

来源: 赤峰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3-06-01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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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市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自2023年1月起,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548元提高至1676元,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330元提高至1440元,提高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增幅达到8.3%。进一步兜牢儿童福利领域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2023年1-6月,全市共有1234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扶养儿童纳入政府保障范围,发放生活补助资金总计685.01万元。其中,孤儿344名,发放生活补助资金174.69万元;事实无人扶养儿童890名,发放生活补助资金510.32万元。有效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生活水平。(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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