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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起,赤峰市试行内地居民婚姻登记 “跨省通办”

来源: 赤峰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3-05-30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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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批复民政部同意全国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内蒙古位列其中。民政部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培训。

根据民政部统一部署,内蒙古各地婚姻登记机关自2023年6月1日起受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事项。届时,将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调整后,双方均非内蒙古自治区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任意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男女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为内蒙古户籍的,可在全区范围内任意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不需要提供居住证。符合“全市通办”办理条件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补领婚姻登记证、涉外涉港澳台涉华侨居民婚姻登记、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婚姻档案查询等业务不在此次“跨省通办”试点范围之内。

案例1:王女士户籍河北省廊坊市与张先生户籍江西省南昌市长期居住在赤峰市元宝山区,想要就近在赤峰市办理结婚登记,只需携带一方元宝山区取得的居住证和双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可在赤峰市元宝山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案例2:刘女士户籍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与赵先生户籍内蒙古包头市想要在赤峰市办理结婚登记,只需携带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可在赤峰市任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案例3:马女士户籍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与李先生户籍北京市想要在赤峰市办理结婚登记,只需携带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可在赤峰市任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胡亚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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