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原则,围绕民政系统未成年人领域涉黑涉恶问题,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梳理民政局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方面的职能职责,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
二、积极开展流浪未成年人的主动救助,加大街头、桥涵、公园等区域巡查力度。向社会公布救助电话,及时开展救助保护,充分发挥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居)委会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建立健全纵深到底、覆盖到边的救助服务网络,确保流浪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救助。
三、加大督查力度,落实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工作职责,加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监护工作,检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数据库建设,及时更新数据信息。(魏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