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及自治区民政厅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我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赤峰市民政局制订并印发《赤峰市民政局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了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要加强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和诈骗活动监测预警,紧盯发生在老年人身边、侵害老年人利益的人和事,从根源防范和化解养老服务诈骗问题。要完善管理机制,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依法查处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等场所。要加强教育引导,增强老年人法制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全面压降养老服务诈骗存量风险、全力遏制新增风险,坚决防止发生群访、集体上访和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坚决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方案》指出了专项行动工作措施。专项行动从4月中旬开始至10月结束,分为全面摸排、分类处置、总结提升三个阶段。全面摸排阶段,明确了摸排对象、摸排主体、摸排重点和摸排方法。分类处置阶段,要求坚持“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的工作原则,对排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低到高的“绿黄橙红”的风险管控制度。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要做好分类处置。对已经收住老年人,运营比较平稳,且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督促其尽快依法办理登记;对已经收住老年人,且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责令退还资金,并根据场所性质,属民非性质的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处置,属企业性质的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取缔。总结提升阶段,要巩固行动成果,完善行业监管机制。
《方案》要求,各旗县区民政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作配合,加强宣传教育和舆情监测,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确保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赤峰市民政局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