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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亮孤困儿童“幸福底色” 共建美好“未”来

来源: 赤峰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4-09-26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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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为深入推进孤困儿童福利保障工作,元宝山区民政局多措并举、主动帮扶、精准发力,在履职尽责中不断提升孤困儿童获得感,实现孤困儿童生活有保障、困难有帮扶、心灵有关爱,以“民政温度”标注孤困儿童家庭“幸福刻度”。

一、打好“主动仗”,把好救助帮扶“方向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二是健全制度方案。扎实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和基层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区、镇/乡、村三级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作用,提升儿童福利服务水平,先后制发《元宝山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元宝山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零受害、零犯罪、零伤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等方案,使未成年人群体的身心健康得到有效保护,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二、用好“连环招”,牵住精准关爱“牛鼻子”

一是在高位推动上出“实招”。设立元宝山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并探索建立临时保护、司法援助、网络宣传、心理咨询等要素为一体的综合性区级未成年人保护指导中心。

依据《赤峰市苏木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设置指导方案(试行)》,全面强化对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指导。按照“七有”要求,整合各类资源,提供政策咨询、精神慰藉、心理疏导、入户探访、救助帮扶、个案跟踪、认定评估、危机干预等服务,开展数据归集、督导培训、宣传教育、技术支持、资源链接、项目运营、强制报告、特色孵化等方面的工作,建设12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实现全覆盖。

在村(居)层面。按照“四有”标准(有固定场所、有专门队伍、有管理制度、有服务开展),全覆盖建设儿童之家120个,帮助未成年人有效解决生活、监护、教育、心理、发展等问题。

未保中心、未保站、儿童之家,三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阵地的搭建,构建了全方位保护新平台。

二是在构建网络上出“硬照”。健全孤困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完善区、镇/乡、村三级工作网络,配齐全区儿童督导员12名、儿童主任120名,签订孤困儿童委托照护协议,实现儿童关爱服务队伍全覆盖,确保孤困儿童监护“人人有着落”。强化发现报告制度,如发现因特殊情况导致无人监护的儿童,儿童主任第一时间向所在村(居)、镇(街)报告相关信息,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建立台账,做到情况明、底数清,保障不停。

三是在摸底排查上出“高招”。按照“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一户”的要求,充分发挥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职责,针对孤困及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开展区、镇、村三级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遍访活动,建立各类儿童台账,全区10名社会散居孤儿、74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64人、3名农村留守儿童、277名残疾儿童、977名低保家庭儿童全部纳入监护范围。

三、打好“组合拳”,激活兜底保障“一池水”

一是生活救助发力。不断提高救助标准,建立了孤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600元。今年以来新增纳入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生活保障儿童共计6名,共为84名孤困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贴107.84万元。

二是教育助学有力。持续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孤儿,除继续享受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费等福利保障待遇外,可同时享受每人每学年1万元的助学金,保障直至硕士研究生毕业。今年以来为5名在校社会散居孤儿发放“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助学金共计3.5万元;将2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助学工程。

三是医疗保障给力。为减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可能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和意外伤害负担,更好满足弱势儿童医疗保障需求,元宝山区为全区84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范围涉及意外死亡伤残、意外医疗、意外住院津贴、意外骨折津贴、突发急性病身故、食物中毒身故、伤残、食物中毒医疗等多个方面。

四是关心关爱助力。积极发挥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职责,常态化开展儿童主任“赋能行动”、夏季防溺水、暑期孤困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儿童福利服务对象精准保障摸底排查等活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积极作用,“助飞雏燕·温润心田”系列活动的开展,为困境儿童提供了心理、教育、康复和经济上的帮助,满足了困境儿童多样化、个性化服务需求,为孤困儿童关爱服务注入更多温情温度。(艾凤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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