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林西县民政局深入新城子镇、新林镇、大营子乡对拟申报的4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入户核查。
县民政局社会福利与事务股工作人员联合乡镇民政办主任、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一同进行入户核查工作,核查人员分别与儿童户籍所在地村书记、村主任及监护人进行详细交谈,询问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生活、学习、身心健康、医疗保障等情况,就儿童存在的实际困难商讨解决措施,同时对申报材料和相关证件进行核实、查缺补漏,与儿童监护人签订了监护协议书,叮嘱监护人做好监护职责,照顾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衣食住行。
经核查,4名儿童均符合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条件,从10月份开始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徐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