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红山区地名管理,提升地名标志管理水平,发挥地名标志公共服务属性,深化红山区地名管理标准化建设,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依据《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要求,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红山区部分街路名称,请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街路名称应坚持“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团结,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文化”基本原则,遵循前瞻性、计划性、科学性,兼顾实际使用与文化传承。具体要求如下:(四)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不以国家领导人的名字作地名;区民政局接受信件、邮件及现场投稿等方式进行名称征集。地 址: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政府党政综合楼502室邮 箱:hongshanquhua@163.com赤峰市红山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