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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林右旗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救助服务指南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12-05 16:3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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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救助服务工作,强化政策宣传,畅通救助渠道,确保特殊时期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救助政策

(一)最低生活保障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2年城镇标准为783元/月,农村标准为6072元/年)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可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二)特困人员救助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申请享受特困人员救助。

(三)临时救助

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可申请临时救助。疫情期间,以下人员可在户籍地、常住地或急难发生地申请临时救助:

1.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以及脱贫人口中的新冠肺炎患者、因家庭成员被隔离收治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根据实际情况直接给予临时救助。

2.对因受疫情影响,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集中管控的低保、特困、低保边缘等困难群体家庭成员,可采取发放临时生活补助或生活物资的形式,保障其基本生活。

3.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4.受疫情影响暂未就业、基本生活面临困难的大学生,以及其他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

5.因疫情滞留临时遇困人员,可在急难发生地申请临时救助金或物质救助。

(四)关爱照护和物质救助

对疫情期间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老年人、居家隔离的独居老人、家人被隔离收治无人照料的老年人、无人照料的留守(空巢)老年人等,可给予关爱照护或物质救助。 

二、救助程序

(一)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程序

本人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苏木镇人民政府(街道管理办)提出申请,经过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等流程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保障范围。

(二)特困人员救助审核确认程序

本人或委托他人向户籍所在地苏木镇人民政府(街道管理办)提出申请,通过入户调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实际生活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三)临时救助审核确认程序

本人向户籍地或急难发生地的县级民政部门、苏木镇人民政府(街道管理办)申请临时救助。

(四)关爱照护或物质救助审核程序

本人通过居住嘎查村(社区)向旗民政部门、苏木镇人民政府(街道管理办)申请关爱照护或物质救助。

三、求助渠道

(一)可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下载APP或电脑登录网址http://222.74.76.14:6280/normal#/login申请办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事宜。

(二)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旗民政局网站公布的、苏木镇(街道)社会救助热线电话,咨询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事宜。

(三)可从旗政府网站、民政局微信公众号查询当地办理热线、办理流程,反映情况、提出需求。

(四)可向居住地所属嘎查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直接反映情况提出申请。

旗民政局、苏木镇(街道)社会救助经办人员联系电话

旗县区

部门、单位

姓  名

单位电话

经办人联系电话

巴林右旗

旗民政局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

张  涛         他  拉

0476--6225526

13947686110            13644869388

达尔罕街道

顾燕萍

0476--6228114

13754137449

赛罕街道

哈斯其木格

0476--6220810

13947650681

索博日嘎镇

斯钦巴特尔


15847607236

查干诺尔镇

韩志强


13847628370

巴彦塔拉苏木

那顺达来


13514864687

西拉沐沦苏木

那日苏


15149098886

宝日勿苏镇

海棠


15047259377

幸福之路苏木

通拉嘎


15047586518

查干沐沦苏木

塔里布恩


13634763439

巴彦琥硕镇

图力古尔


15124962928

大板镇

宋丽


15849693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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