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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赤峰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单位决算公开

来源: 赤峰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3-08-02 16:15

字号:

批复时间:2023年7月17日

公开时间:2023年8月2日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赤峰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赤峰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成立于1960年6月,单位名称依次为赤峰市收容遣送站、赤峰市救助管理站、赤峰市救助站,隶属于赤峰市民政局,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救助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和谐。

根据救助管理办法,负责宣传贯彻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日常照料和寻亲等工作,承担中转、接(护)送工作;承担为无法查清身份信息的长期滞留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给予落户安置工作;承担流浪未成年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临时监护、生活照料等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中心城区街面巡查和临时救助工作;承担未成年人信息系统的数据维护、分析应用等工作;为遭受家庭暴力人员提供临时庇护场所;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业务科、管理科、未保中心、财务室。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赤峰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赤峰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2022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年来,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赤峰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同心同德,不畏困难,开拓创新,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2022年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救助总量为198人(其中站内受助人员为187人、站外受助人员为11人),未成年人共11人(13岁1人、14岁1人、15岁4人、16岁1人、17岁4人),由我中心护送返乡的受助人员为42人次(其中省外人员16人),提供过医疗救治受助人员为17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659.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43.13万元,增长108.36%,变动原因:年初结转和结余未列入年初预算中;本年度后续追加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7.54万元,减少9.29%。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659.8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382.2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61.67万元,减少13.89%,变动原因:一是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降低;二是在职人员调入其他单位、退休导致人员工资等经费减少。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持平。

3.年初结转和结余277.58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5.87万元,减少2.07%,变动原因:上缴财政财政性结余资金。

(二)支出决算总计659.8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382.3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67.46万元,减少15%,变动原因:一是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降低;二是在职人员调入其他单位、退休导致人员工资等经费减少。

2.结余分配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持平。

3.年末结转和结余277.5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职工挪用资金欠款。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08万元,减少0.03%,变动原因:2022年支出了部分年初结转结余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收入决算合计382.22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2.22万元,占1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支出决算合计382.3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267万元,占69.84%;

本年项目支出115.3万元,占30.16%;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本年经营支出0万元,占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659.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43.13万元,增长108.36%,变动原因:年初结转和结余未列入年初预算中;本年度后续追加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7.54万元,减少9%,变动原因:一是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降低;二是在职人员调入其他单位、退休导致人员工资等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赤峰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82.3万元。与年初预算314.67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21.49%。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351.4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70.24万元。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1.33万元,支出决算0.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8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资金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结转到2023年使用。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20.59万元,支出决算18.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6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退休1人,调走1人。

3.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2.07万元,决算支出1.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7%。

4.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256.92万元,决算支出329.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3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后续追加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5.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0.32万元,决算支出0.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3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退休1人,调走1人。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14.4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其中:

  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11.31万元,支出决算11.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3.15万元,支出决算3.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 农林水支出(类)

农林水支出类决算数为0.0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其中:

  1. 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年初预算0.06万元,决算支出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16.3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2.61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8.92万元,支出决算16.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2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2年调走1人,退休1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26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01.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6.07万元、津贴补贴68.17万元、奖金5.04万元、绩效工资9.0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8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0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9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9万元、生活补助1.97万元、救济费1.08万元、住房公积金16.31万元。

(二)公用经费65.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03万元、电费8.17万元、邮电费3.2万元、取暖费11.68万元、维修(护)费8.96万元、培训费0.56万元、公务接待费1.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4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9万元、专用设备购置3.46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115.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2万元、差旅费0.53万元、维修(护)费4.96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9.61万元。主要包括:救济费109.61万元,主要用于受助人员生活救助、返乡救助、医疗救治、主动救助、临时安置、教育矫治、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支出等支出。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3万元,支出决算7.81万元,完成预算的60.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8万元,支出决算6.26万元,完成预算的78.19%;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支出决算1.56万元,完成预算的31.14%。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中心严格按照自治区文件精神执行管理,酌情接待外来人员;二是受疫情影响护送受助人员返乡较少,公务用车维修相应减少。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7.8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26万元,占80.07%;公务接待费支出1.56万元,占19.9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26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与上年决算相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07万元,减少1%,与上年基本持平。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6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56万元,接待27批次,174人次,开支内容:接待外站护送受助人员返乡工作人员;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22万元,减少43.89%,变动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中心严格按照自治区文件精神执行管理,酌情接待外来人员。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变动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预算安排项目8个,实施项目5个,完成项目3个,项目支出总金额115.3万元。资金来源包括年初结转结余197.63万元,本年财政拨款金额117.16万元,本年其他资金0万元。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65.99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0.93万元,增长19.85%,变动原因:增加维修院内地砖、老站址保安服务费。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22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4.1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4.19%。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合同金额的100%,本单位未涉及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合同金额的72.99%。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赤峰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单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赤峰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7个,共涉及资金11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1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本单位不涉及部门绩效评价。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赤峰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在决算中反映“A项目”、“B项目”、“C项目”等5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D项目”、“E项目”等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5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2021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5.38万元,执行数为15.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圆满完成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日常照料和寻亲;受助人员中转、接(护)送;、流浪未成年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临时监护、生活照料等服务;街面巡查临时救助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立项实施中存在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高度重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监督,确保困难群众救助工作规范高效、精准落实。科学谋划,每个月各个科室提出资金支出计划, 对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形成常态化工作,中心各科室充分监督其发挥绩效,真正落实“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理念。全力以赴抓好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中各项问题,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进一步织密织牢兜底保障网,切实增强受助人员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2.“中央财政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91万元,执行数为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圆满完成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日常照料和寻亲;受助人员中转、接(护)送;、流浪未成年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临时监护、生活照料等服务;街面巡查临时救助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立项实施中存在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高度重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监督,确保困难群众救助工作规范高效、精准落实。科学谋划,每个月各个科室提出资金支出计划, 对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形成常态化工作,中心各科室充分监督其发挥绩效,真正落实“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理念。全力以赴抓好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中各项问题,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进一步织密织牢兜底保障网,切实增强受助人员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3.“驻村人员工作补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0.06万元,执行数为0.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驻村人员工作补助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立项实施中存在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明确项目资金特定用途;在资金使用中明确先做事、再验收、后拨付款项原则,建立工作提醒和定期通报制度,及时反馈资金使用情况。

4.“社会救助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3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由于疫情影响,工作人员未外出学习,未发生差旅费。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立项实施中存在问题,受疫情影响,工作人员未外出学习,导致执行率较低。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合理地、科学的、精准地编制预算。

5.“赤峰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接入城市供热管网工程”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302万元,执行数为4.96万元,完成预算的1.6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接入供热管网工程,取暖季已按时供热。但未完成决算评审等工作,预算未完全支出。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立项实施中存在问题,2022年未验收,支付4.96万元,导致执行率较低。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合理地、科学的、精准地编制预算。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1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

赤峰市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

赤峰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5.38

15.38

15.38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5.38

15.38

15.38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日常照料和寻亲;受助人员中转、接(护)送;流浪未成年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临时监护、生活照料等服务;街面巡查临时救助。

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日常照料和寻亲;受助人员中转、接(护)送;、流浪未成年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临时监护、生活照料等服务;街面巡查临时救助。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率

正向

大于等于

0

100

百分比

7.5

7.5

救助人次

定性

适度提高

适度提高

7.5

7.5

质量指标

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身份确认率

正向

大于等于

85

90

百分比

7.5

7.5

救助水平

定性

显著提升

显著提升

7.5

7.5

时效指标

流浪乞讨人员求助要求当天登记救助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百分比

5

5

受助人员救助情况当日录入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百分比

5

5

成本指标

生活救助

反向

小于等于

10

10

万元

5

5

主动救助

反向

小于等于

5.38

5.38

万元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提供良好的履职基础、服务社会发展能力

定性

显著提升

显著提升

15

15

可持续影响

受助人员返回家庭、社会率

定性

显著提升

显著提升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受助人员对救助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7

百分比

10

10

总分

100

10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中央财政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

赤峰市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

赤峰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91.00

91.00

91.0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91.00

91.00

91.00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日常照料和寻亲;受助人员中转、接(护)送;流浪未成年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临时监护、生活照料等服务;街面巡查临时救助。

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日常照料和寻亲;受助人员中转、接(护)送;、流浪未成年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临时监护、生活照料等服务;街面巡查临时救助。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

7.5

7.5

救助人次

定性

适度提高

适度提高

7.5

7.5

质量指标

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身份确认率

正向

大于等于

85

90

%

7.5

7.5

救助水平

定性

显著提升

显著提升

7.5

7.5

时效指标

流浪乞讨人员求助要求当天登记救助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

5

5

受助人员救助情况当日录入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

5

5

成本指标

生活救助

反向

小于等于

50

50

万元

2.5

2.5

医疗救治

反向

小于等于

20

20

万元

2.5

2.5

返乡救助

反向

小于等于

14

14

万元

2.5

2.5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

反向

小于等于

7

7

万元

2.5

2.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提供良好的履职基础、服务社会发展能力

定性

显著提升

显著提升

15

15

可持续影响

受助人员返回家庭、社会率

定性

显著提升

显著提升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受助人员对救助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7

%

10

10

总分

100

10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驻村人员工作补助

主管部门

赤峰市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

赤峰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06

0.06

0.06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0.06

0.06

0.06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驻村人员工作补助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驻村人员工作补助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驻村人员人次

正向

等于

1

1

7.5

7.5

驻村人员天数

正向

等于

6

6

7.5

7.5

质量指标

补助到位率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百分比

7.5

7.5

驻村干部服务水平

定性

逐步提升

逐步提升

7.5

7.5

时效指标

补助发放及时率

定性

报销手续完毕5日内

报销手续完毕5日内

5

5

驻村干部到位率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百分比

5

5

成本指标

驻村人员人次

正向

等于

100

100

元/天

5

5

支出补助

正向

等于

631.72

631.72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提供良好履职基础,服务社会发展能力

定性

逐步提升

逐步提升

15

15

可持续影响

社会和谐发展

定性

逐步提升

逐步提升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驻村干部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百分比

10

10

总分

100

10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社会救助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赤峰市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

赤峰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00

3.00

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3.00

3.00

0.00

——

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工作人员外出学习差旅费

由于疫情影响,工作人员未外出学习,未发生差旅费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出差人次

反向

小于等于

5

0

7.5

0

出差次数

反向

小于等于

2

0

7.5

0

质量指标

出差学习效果

正向

大于等于

90

0

百分比

7.5

0

学习心得体会运用于工作

正向

大于等于

90

0

百分比

7.5

0

时效指标

出差学习及时率

定性

12月31日之前

0

5

0

差旅费报销及时率

定性

经办人提交报销手续10日内

0

5

0

成本指标

每人

反向

小于等于

3000

0

5

0

每次

反向

小于等于

15000

0

5

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提供良好履职基础,服务社会发展能力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百分比

10

10

救助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定性

逐步提升

逐步提升

10

10

可持续影响

中心相关制度

定性

进一步完善

进一步完善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工作人员外出学习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0

百分比

10

0

总分

100

3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赤峰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接入城市供热管网工程

主管部门

赤峰市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

赤峰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02.00

302.00

4.96

10

1.64

0.16

其中:财政拨款

302.00

302.00

4.96

——

1.64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2022年保质保量完成接入城市供热管网工程,保证取暖季按时供热。

接入供热管网工程,取暖季按时供热。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达到供热温度标准

正向

大于等于

18

28

7.5

7.5

实现供暖面积

正向

等于

3301.51

3301.51

平方米

7.5

7.5

质量指标

工程质量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

7.5

7.5

暖气片质量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

7.5

7.5

时效指标

根据合同进度、取暖季前完成

定性

10月15日前

11月

5

4

取暖季按时供暖

定性

10月15日前

11月

5

4

成本指标

根据评审中心预算

反向

小于等于

302

302

万元

5

5

根据评审中心决算

反向

小于等于

302

302

万元

5

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工程节能情况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

7.5

7.5

社会效益

受助人员、中心职工取暖质量提高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

7.5

7.5

生态效益

拆除小锅炉房,减轻大气污染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

7.5

7.5

可持续影响

供暖持续、安全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

7.5

7.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受助人员、中心职工

正向

大于

95

100

%

10

10

总分

100

88.16

(三)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不涉及部门绩效评价。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莉           联系电话:0476-8280906

附件:

赤峰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公开报表.XLS

友情链接
民政部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赤峰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