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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赤峰市社会福利院单位决算公开

来源: 赤峰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3-08-02 16:15

字号:

批复时间:2023年 7月17日

公开时间:2023年 8月2日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赤峰市社会福利院始建于1990年,位于赤峰市红山区桥北镇,隶属于赤峰市民政局,主要职能是:

(1)负责赤峰市城镇“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抚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抚养人确无赡养和抚养能力)老人、残疾人、社会孤老、离退休孤老的养护、医疗、康复和临终护理服务;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承担各旗县区社会福利机构及民营养老机构人员的技能培训、业务指导工作。

(2)负责承担全市12个旗县区及周边地区的孤儿、弃儿、残疾儿童的养护、康复、医疗、教育、就业、安置等工作,为孤儿、弃儿、残疾儿童提供生活照料、个案护理、特殊保护、成长管理、日常医疗预防保健、幼儿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能教育、康复训练、认知交往、语言锻炼等方面服务工作。

(3)负责承担孤老残疾军人、烈士遗属等提供集中供养和服务,做好抚恤优待对象供养,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等方面服务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党办、办公室、人事、财务、膳食、后勤、养老服务、社工、医护、儿童福利10个科室。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赤峰市社会福利院。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4

赤峰市社会福利院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2022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在市民政局的正确领导和业务科室的具体指导,

1、在新冠疫情期间,赤峰市社会福利院各部室严格按照上级疫情防控要求,严防严控;按规章制度要求,扎实工作,逐项完善,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扎实开展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

2、严格落实养老服务规章制度,提高养老服务质量,系统构建疫情防控体系,确保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常态化,高度重视安全工作。促建幸福家园,加强落实食品安全制度,优化膳食工作,认真做好人事、财务及信息宣传等工作,保障员工权益。先后配合市民政局、市审计局审计组、市委巡查组进行财务审计调查,规范财务工作。

3、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养老事业多元化、多样化发展,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的重要指示精神,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按照“住宿宾馆化、膳食营养化、庭院花园化、管理科学化、服务人性化、”的工作目标做好抚恤优待工作和养老服务事业。

二、以“确保生命健康”为目标,把握抚育服务新常态

1、携手同心科学防疫,维护儿童生命健康。

2、完善亲情抚育服务,提高儿童生活品质。

3、转变传统康复模式,保障儿童全面康复。

4、挖掘儿童发展潜能,促进儿童成长成才。

5、配置多元社工服务,促进儿童潜能开发。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社会福利院单位2022年度收、支决算总计2391.7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入、支总计各增加473.08万元,增长24.66%,变动原因:本年新增了其他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94.26万元,减少14.15%。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2,391.75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979.86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620.49万元,减少23.86%,变动原因:上年度社会福利院有大额基本建设项目,本年度已经完成,导致本年收入较上年减少。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3.4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3.4万元,增长100%,变动原因:由于财政资金紧张,非财政拨款结余付聘用人员工资及保险。

3.年初结转和结余408.5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222.84万元,增长120.02%,变动原因:由于单位机构改革,原儿童福利院合并如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年初结转和结余并入社会福利院。

(二)支出决算总计2,391.75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992.34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650.93万元,减少24.63%,变动原因:上年度社会福利院有大额基本建设项目,本年度已经完成,导致本年收入较上年减少。

2.结余分配3.4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支付聘用人员工资及保险。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3.4万元,增长100%,变动原因:由于财政资金紧张,结余分配付聘用人员工资及保险。

3.年末结转和结余396.02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以前年度项目结转资金。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253.27万元,增长177.43%,变动原因:由于单位机构改革,原儿童福利院、光荣院合并入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年初结转和结余并入社会福利院,本年有新结转聘用人员工资及保险30余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社会福利院单位2022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979.86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29.49万元,占97.46%;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6万元,占1.09%;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28.77万元,占1.45%。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社会福利院单位2022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992.34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924.46万元,占46.4%;

本年项目支出1,067.88万元,占53.6%;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本年经营支出0万元,占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社会福利院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130.1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11.47万元,增长11.02%,变动原因:由于单位机构改革,原儿童福利院、光荣院合并入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结转和结余资金并入社会福利院;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05.18万元,减少22%,变动原因:上年度社会福利院有大额基本建设项目,本年度已经完成,导致收支较上年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赤峰市社会福利院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915.47万元。与年初预算1,918.67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99.83%。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1,841.1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22.53万元。其中:

1.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0.8万元,支出决算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年中新追加了养老机构责任险市级财政补助经费项目0.4万元。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2.38万元,支出决算2.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61.46万元,支出决算5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由于政策性调资,导致预决算出现较小差异。

4.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年初预算16.56万元,支出决算16.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决算数与预算数无差异。

5.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2.69万元,支出决算11.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决算数与预算数无差异。

6.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9.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4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此款项为自治区财政抚恤生活补助经费,为非同级财政拨款。

7.抚恤(款)光荣院(项)。年初预算310万元,支出决算247.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此项为非税收入项目,需做到收支平衡,本年仅收入247.91万元,故支出为274.91万元。

8.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此款项为年中心追加市级财政优抚对象生活补助经费项目。

9.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年初预算68.01万元,支出决算66.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决算数与年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项目已经完成,预决算出现较小差异。

10.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91.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年中追加了自治区财政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经费和自治区财政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经费项目,此款项为非同级财政拨款。

11.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年初预算1394.8万元,支出决算1305.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6%。决算数与年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财政资金紧张,部分项目资金未支付。

12.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此款项为年中新追加临时价格补贴项目。

13.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此款项为年中新追加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

1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6.97万元,支出决算3.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财政资金紧张,部分项目资金未支付。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74.3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0.62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31.74万元,支出决算34.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0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由于政策性调资,导致医疗保险支出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8.85万元,支出决算12.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2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由于政策性调资,导致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

3.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13.12万元,支出决算27.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6.7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年中新追加赤峰市社会福利院(光荣院)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目14.0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社会福利院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924.4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71.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救济费等。

(二)公用经费153.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取暖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社会福利院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991.0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574.3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为长聘人员工资及保险,款项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10.09万元。主要包括:水费、电费、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6.62万元。主要包括: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社会福利院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2万元,支出决算14.86万元,完成预算的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0万元,支出决算14.79万元,完成预算的74%;公务接待费预算0.2万元,支出决算0.07万元,完成预算的35%。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按要求三公经费逐年压缩递减。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社会福利院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4.8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79万元,占99.51%;公务接待费支出0.07万元,占0.4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79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开支内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7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0.58万元,增长251%,变动原因:由于机构改革,原光荣院、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合并为一个单位,公务用车数量合并后增加,导致公务用车维护费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7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7万元,接待1批次,9人次,开支内容:餐费;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7万元,增长100%,变动原因:上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社会福利院单位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29.19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717.28万元,减少98.33%,变动原因:此款为上年度社会福利院建设项目资金,上年度项目已经完成。其中:

(一)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支出29.19万元,主要用于老年养护院项目尾款支付。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社会福利院单位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社会福利院单位2022年度预算安排项目8个,实施项目24个,完成项目24个,项目支出总金额1,067.88万元。资金来源包括年初结转结余331.95万元,本年财政拨款金额1,020.2万元,本年其他资金28.77万元。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社会福利院单位2022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153.31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2.24万元,减少12.67%,变动原因:本年物业费在项目中列支。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社会福利院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79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0%。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赤峰市社会福利院单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赤峰市社会福利院单位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9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991.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5个,其中,一级项目5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29.19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本单位不涉及部门绩效自评。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赤峰市社会福利院单位2022年度在决算中反映“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中央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经费费”、“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等19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赤峰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养护院项目”、“赤峰市社会福利院(光荣院)养老机构责任险”等5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 24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3.12万元,执行数为13.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优抚对象7人、优抚补助单位5个,光荣院根据国家、自治区优抚对象补助标准,做好院内集中供养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工作,进一步解决优抚对象“生活难、住房难、医疗难”等问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2.中央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经费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万元,执行数为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孤残人数做到应保尽保,到位资金28万元,全部用于支付孤残儿童生活费,保障孤残儿童基本生活。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3.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4.24万元,执行数为4.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均及时缴纳。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4.养老服务机构责任保险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0.8万元,执行数为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本院老人人数160人,切实保障养老院机构发生意外伤害事件,提升养老业服务管理水平,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满足老年人需求。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5.自治区财政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7.99分。全年预算数为132万元,执行数为110.8万元,完成预算的83.9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特困人员应保尽保,切实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条件,提高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质量。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进展速度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项目实施效率。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主管部门

赤峰市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

赤峰市社会福利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3.12

13.12

13.12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3.12

13.12

13.12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发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帮助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建立补充医疗保障;七至十级旧伤复发的伤残军人医疗补助和落实优抚对象优惠待遇。

严格落实《民政部 财政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民法[2005]199号)、《民政部 财政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卫生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民法[2007]101号)、《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卫生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民法[2008]152号)精神,光荣院根据国家、自治区优抚对象补助标准,做好院内集中供养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工作,进一步解决优抚对象“生活难、住房难、医疗难”等问题,把党和国家的关爱落到实处。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保障人数

正向

等于

7

7

10

10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单位

正向

等于

1

1

5

5

质量指标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执行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百分比

10

10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保障到位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百分比

5

5

时效指标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及时拨付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百分比

5

5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使用保障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百分比

5

5

成本指标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标准

定性

按照国家、自治区标准

按照国家、自治区标准

5

5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

正向

等于

13.12

13.12

万元

5

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提高优抚对象身体健康水平

定性

逐步提高

逐步提高

10

10

社会效益

体现社会尊崇

定性

成效显著

成效显著

10

10

可持续影响

把党和国家的关爱落到实处

定性

长期

长期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优抚对象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百分比

10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中央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经费费

主管部门

赤峰市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

赤峰市社会福利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8.00

28.00

28.0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28.00

28.00

28.00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条件,进一步提升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质量

全年预算项目资金28万元,到位资金28万元,全部用于支付孤残儿童生活费,保障孤残儿童基本生活。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孤残儿童人数

定性

应保尽保

应保尽保

7

7

特困供养人员纳入保障范围率

定性

100%

100%

8

8

质量指标

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水平

定性

不低于上年

不低于上年

7

7

特困人员资金发放率

定性

100%

100%

8

8

时效指标

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

定性

销售

按照实际执行

5

5

资金保障周期

定性

2022.1-2022.12

1月-12月

5

5

成本指标

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费按时发放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百分比

5

5

资金总额

正向

等于

28

28

万元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特困供养人员生活水平情况

定性

有所提升

有所提升

25

25

可持续影响

困难群众生活救助保障制度

定性

进一步完善

进一步完善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特困供养人员对生活保障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

百分比

10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

赤峰市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

赤峰市社会福利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4.24

4.24

4.24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4.24

4.24

4.24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通过实施公务员医疗保险,提高参保人员住院结算补助标准,降低看病贵,减轻职工就医经济负担,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切实保障职工就医条件,减轻就医负担,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参加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人数

正向

等于

52

52

7

7

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数

正向

等于

4.24

4.24

万元

8

8

质量指标

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经费足额到位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百分比

7

7

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发放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百分比

8

8

时效指标

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经费及时拨付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百分比

5

5

经费保障周期

定性

2022

2022

5

5

成本指标

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经费标准

定性

工资总额2%

工资总额2%

5

5

资金总额

正向

等于

4.24

4.24

万元

5

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定性

逐步提高

逐步提高

10

10

社会效益

提升人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定性

成效显著

成效显著

10

10

可持续影响

推动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政策可持续发展

定性

长期

长期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公务员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百分比

10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养老服务机构责任保险经费

主管部门

赤峰市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

赤峰市社会福利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80

0.80

0.8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0.80

0.80

0.80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提高养老服务质量,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满足老年人需求。

切实保障养老院机构发生意外伤害事件,提升养老业服务管理水平,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满足老年人需求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补贴资金机构数

定性

1

1

7.5

7.5

保障本院老人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150

160

7.5

7.5

质量指标

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补贴覆盖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7.5

7.5

在院老人受保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7.5

7.5

时效指标

养老机构责任险保障及时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

5

5

养老机构责任险保障时效

定性

2022

2022

5

5

成本指标

养老机构责任保险标准

正向

等于

80

80

元/人/年

5

5

保障床位数

正向

大于等于

150

160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院内职工老人政策知晓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

20

20

可持续影响

提高了养老服务质量,促进了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使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持续增强

定性

持续提升

持续提升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已接受服务的老年人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

10

10

总分

100

10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自治区财政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经费

主管部门

赤峰市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

赤峰市社会福利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32.00

132.00

110.80

10

83.94

8.39

其中:财政拨款

132.00

132.00

110.80

——

83.94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条件,进一步提升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质量,

切实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条件,提高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质量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特困供养人员人数

定性

应保尽保

应保尽保

7.5

7.5

特困供养人员纳入保障范围率

定性

100

100

7.5

7.5

质量指标

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水平

定性

不低于上年

不低于上年

7.5

7.5

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

定性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且不低于上年

不低于上年且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

7.5

7.5

时效指标

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费按时发放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百分比

5

5

特困供养人员经费保障范围

定性

2022

2022

5

5

成本指标

供养金发放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5

5

保障人数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92

5

4.6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特困供养人员生活水平情况

定性

有所提升

有所提升

15

15

可持续影响

困难群众生活救助保障制度

定性

进一步完善

进一步完善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特困供养人员对生活保障的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5

百分比

10

10

总分

100

97.99

(三)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不涉及部门绩效自评。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亚楠           联系电话:0476-8869321

附件:

        赤峰市社会福利院.xls


友情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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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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