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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赤峰市民政局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赤峰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3-08-02 16:10

字号:

批复时间:2023年7月18 日

公开时间:2023年8月2日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拟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落实民政行业标准。

(二)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市本级直接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不含医疗救助,下同)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市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划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相关办法,承担全市行政区划变更的审核和申报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

(六)主管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殡葬服务行业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组织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组织落实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组织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相关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慈善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汇通有关方面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民政系统的社会(儿童)福利院、敬老院、殡仪馆、福利企业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赤峰市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六)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正常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负责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十七)与市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赤峰市行政区划图。

(十八)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承担为国家集中供养的重点优抚对象优先提供服务保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在机构养老的重点优抚对象优待抚恤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科、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养老服务科、社会组织党建办公室、机关党组织。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赤峰市民政局本级、赤峰市慈善捐助中心、赤峰市安定医院、赤峰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赤峰市社会福利院。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5家,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赤峰市民政局部门(本级)

2

赤峰市慈善捐助中心

3

赤峰市安定医院

4

赤峰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

5

赤峰市社会福利院

三、2022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聚力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狠抓重点,优化市场环境、推进市场主体保护。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重点组织行业协会商会针对收费工作进行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全市共完成社会组织成立登记64个、变更登记70个、注销18个,已办理年度市属社会组织年检955家,为社会组织减少年审费用55万余元。

(1)探索激发养老服务市场活力。按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要求,及时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改为备案制,有效支持行业生存发展。连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开展隐患排查,培训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优化养老服务市场供给。积极推进京津冀蒙协同发展区域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等养老服务领域相关标准互认,积极推进本地49家一级养老机构,15家二级养老机构,4家三级养老机构实现同等享受京津冀蒙协同发展区域相关扶持政策工作。

(2)不断健全民政政务服务体系。一是制定整理八张清单。梳理制定我局权责清单(共计141项),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民政网站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对接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目前我局共有21大项46个办理项可在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在线办理,完全同步国家和自治区的平台事项;三是落实“好差评”制度。我局窗口积极主动接受办事群众评议,共有22个行政主体对办理事项进行评价,全部为非常满意;四是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内蒙古监管事项动态管理系统中,我局共有三项监管事项,分别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的监管、社会团体活动的监管、慈善组织活动的监管,目前所有事项已全部认领;五是推进电子政务外网应用、服务及数据共享。我局目前已接入本级电子政务外网,并通过政务外网在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开展业务,共有7部分业务信息实现专网业务系统与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数据共享。

(二)聚力民生保障,持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1.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一是加强社会救助工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出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优化“单人保”、“渐退期”等政策,保持过渡期内社会救助兜底政策总体稳定。二是稳步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保障基本民生。2021年,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各项保障标准稳步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753元/月,全市农村低保平均补助标准达到1723元/半年,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5512元/年;城镇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达到980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达到8500元/年。1-10月,通过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新纳入低保对象12303户25161人,其中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3065人;通过主动发现机制,将3150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将186人纳入特困供养范围。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建立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明确救助标准,简化救助程序,有效解决群众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1-10月,全市实施救助18932人次,其中支出型救助17661人次,急难型救助1271人次,累计发放救助资金3062万元。

2.持续健全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养老体系日臻完善。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我市已建成民办养老机构68所,床位7733张,入住4450人,公办机构16所,床位3279张,入住1347人,特困人员供养机构65家,床位4849张,入住老年人2382人。有4家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内设一级医院,设置医养结合床位718张,有8家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全市所有养老机构均与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与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开通绿色就医通道。已建成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28所,占社区总数的38%,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现有床位数1440张。已建成农村牧区互助养老幸福院260所,建设户数5133户,覆盖嘎查村455个,入住老年人5737人,有效解决农村牧区“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二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推进顺利。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引进专业第三方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积极支持以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为载体的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了便捷的社区养老服务。分批次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目前已在红山、松山、林西、克旗、右旗5个旗县区展开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深化12349服务平台改革,依托建行研发的“安心养老服务平台”打造符合本地区实际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在部分区域已初步形成了“一刻钟服务圈”。三是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服务能力持续提高。连续四年开展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整合达标升级工作,将全市农村牧区敬老院进行资源整合,撤并了49%,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敬老院65家,床位4849张,入住老年人2382人。另有新建、改扩建特困供养服务机构12处,其中新建9处,改扩建3处,项目建设完成后预计新增床位约1500张。

3.探索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一是落实兜底保障政策。2021年前三季度,为383名孤儿发放生活补助资金487万元,为415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生活补助资金408万元;通过“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向符合条件的110名孤儿资助110万元助学金;对5名社会散居孤儿和4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国家监护;救助流浪乞讨未成年人28人次;规范办理国内儿童收养11人;与2902名留守儿童的委托照料人签订《照护书》;将符合条件的13222名困境儿童纳入各类保障范围;开通12345未成年人保护热线,群众满意率100%。二是建立未保工作机制,开展各类主题活动。于7月份成立市、旗县区两级未保工作领导小组,下发《赤峰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三)强化城乡社会治理,推进农村牧区现代化试点工作

1.基层政权建设工作稳步推进。一是配合组织部门依法有序推进换届选举工作。无候选人自荐直选“十步工作法”获市区两级组织部门认可,以换届简报方式在全区介绍。截至2021年6月底,全市共有城镇社区341个,居委会成员1666人;嘎查村2056个,村委会成员9308人。二是指导基层嘎查村(居)委会开展工作。指导各地落实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完善奖惩约束相关制度。全市2056个嘎查村的村规民约和341个社区居民委员的居民公约全部修订完毕,同时针对“封建陋习、婚丧嫁娶、孝道式微”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以阿鲁科尔沁旗三座山村、松山区大庙镇为试点推进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和执行落实。大力推动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苏木乡镇政府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要求。阿鲁科沁旗实施“‘三化并举’提升乡镇政府服务能力,打通牧区群众服务最后一公里”,成为民政部第二批全国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典型。

2.城乡社区治理水平不断提升。一是有序开展社区治理工作。积极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工作,截止目前,集中清理要求社区出具的各类证明20余项,并对全市城乡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挂牌进行清理,清理城乡社区其他加挂牌匾665块;大力推进城乡社区协商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开展村(居)民社区协商18055次,解决实际问题16139个,协商成功率达到90%。林西县成功申报全国第一批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二是指导各地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推进城乡社区服务标准化建设,配合其他相关部门,以社区养老为突破点,推进我市智慧社区建设。推广红山区国家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经验,同时总结推广阿鲁科尔沁旗牧区社区治理和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典型经验。在今年全区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评审会上,林西县“探索制定社区公共服务评价体系,建立社区准入制度”主题方案获批,成为全区首批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

3.试点农村牧区社区建设顺利。市民政局不断提升脱贫地区公共服务水平,指导各旗县区推进农村牧区社区建设试点。以阿鲁科尔沁旗国家牧区治理实验区为契机,打造“党建引领、契约推动、三治结合”的农村牧区社区治理机制。截至目前,我市建设完成试点农村牧区社区802个,有力推动农村牧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改善和服务水平的提升;阿旗实验区三年实验任务基本完成,村级协商议事、契约化管理村级事务、牧区社区流动服务获得民政部专家验收认可。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民政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1305.6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335.05万元,增长18.56%,变动原因:赤峰市安定医院精神病人福利院项目本年拨款增加;增人增资和政策性调整工资,本年实际收入比年初预算有所增加;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492.16万元,减少17.41%。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21,305.61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8,897.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5,531.21万元,减少22.64%,变动原因:由于疫情原因,与上年相比项目收入减少。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1,649.13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649.13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主要由于赤峰市安定医院受疫情影响,事业收入下降,支出超出收入,需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亏损。

3.年初结转和结余759.28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610.08万元,减少44.55%,变动原因:2022年根据《2021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行政收支情况的审计》(赤审财报〔2022〕11号)和沉淀资金清理盘活(赤财库〔2022〕523号)要求,上缴财政结转结余资金391.64万元,导致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

(二)支出决算总计21,305.61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20,614.9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3,216.2万元,减少13.5%,变动原因:由于疫情原因,部分项目未能全部实施完成,因此项目支出减少。

2.结余分配3.4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支付聘用人员工资及保险。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723.28万元,减少99.53%,变动原因:受疫情影响,本年安定医院事业收入下降,支出超出收入,无结余可分配。

3.年末结转和结余687.29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以前年度项目结转资金。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552.68万元,减少44.57%,变动原因:本年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大部分资金均在本年已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民政局部门2022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8,897.2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79.07万元,占33.76%;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5万元,占4.31%;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10,904.53万元,占57.7%;

本年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798.4万元,占4.22%。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民政局部门2022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20,614.92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17,945.86万元,占87.05%;

本年项目支出2,669.06万元,占12.95%;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本年经营支出0万元,占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民政局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7,724.1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27.7万元,增长22.67%,变动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因政策性增资影响,2022年各单位人员经费支出较预算增加;二是项目支出方面,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及其他支出中本年预算及追加安排的农村牧区低保老年人白内障患者康复治疗和赤峰市安定医院精神病人福利院项目拨付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项目资金731万元等项目资金收入增加,相应支出决算增加。

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521.07万元,减少25%,变动原因:本年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收入较上年减少,受疫情影响,部分项目未能如期开展。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赤峰市民政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6,424.56万元。与年初预算6,143.51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7%。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3,246.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259.74万元。其中:

1.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350.31万元,决算支出415.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7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职工政策性增资及新考录导致的工资变动。

2.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16万元,决算支出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3.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年初预算468.86万元,决算支出20.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此项资金为赤峰市地名文化编纂经费,因赤峰市、呼和浩特市疫情封控原因,内蒙古人民出版社未能如期反馈《赤峰市地名文化丛书》审校稿,未完成丛书的修改完善工作,导致部分资金当年未支出。

4.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141.91万元,决算支出159.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0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支付养老服务业“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20.34万。

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16.03万元,决算支出14.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0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1名离休干部于2022年10月去世。

6.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35.11万元,决算支出34.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因退休职工去世,全年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7.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273.56万元,决算支出291.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7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因职工调动及新考录人员导致决算支出增加。

8.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24.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追加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资金。

9.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6.83万元,决算支出2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3.1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安定医院退休职工1人死亡,死亡抚恤比年初预算有所增加。

10.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年初预算46万元,决算支出65.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2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此款项为自治区财政抚恤生活补助经费,为非同级财政拨款。

11.抚恤(款)光荣院(项)。年初预算310万元,决算支出247.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9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受疫情影响,赤峰市社会福利院收入减少,相应支出减少。

12.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1万元,决算支出22.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4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追加了优抚人员支出。

13.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年初预算68.01万元,决算支出66.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项目已经完成,预决算出现较小差异。

14.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91.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年中追加了自治区财政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经费和自治区财政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经费项目,此款项为非同级财政拨款。

15.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年初预算1500.66万元,决算支出1405.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6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由于疫情原因,部分项目资金未支付。

16.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此款项为年中新追加临时价格补贴项目。

17.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256.92万元,决算支出329.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3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后续追加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18.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此款项为年中新追加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

1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15.45万元,决算支出1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9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此款为职工的工伤保险,因职工退休及调动全年支出较预算减少。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2,886.8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529.73万元。其中:

1.公立医院(款)精神病医院(项)。年初预算2125.41万元,决算支出2427.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2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财政追加人员经费,用于增人增资和政策性调整工资。

2.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收到财政拨付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用于医院卫生材料支出。

3.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3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收到财政拨付2022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用于医院下乡义诊的差旅费支出。

4.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收到财政拨付疫情物资补充和疫情处置补助资金,用于采购疫情所需的卫生材料支出。

5.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24.29万元,决算支出25.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由于政策性调资,导致行政单位医疗保险增加。

6.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169.42万元,决算支出173.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由于政策性调资,导致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增加。

7.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19.8万元,决算支出4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2.5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由于政策性调资,导致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

8.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0.1万元,决算支出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因职工退休和调动导致决算支出略有增加。

9.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18.12万元,决算支出62.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3.5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此项资金为本年追加。

(三)农林水支出(类)

农林水支出类决算数为3.1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3.12万元。其中:

1.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 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年初预算0.06万元,决算支出3.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收到财政拨付2022年驻村工作人员补助,用于本单位驻村工作人员艰边津贴调差及驻村差旅费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284.4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2.27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272.13万元,决算支出284.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增人增资和政策性调整工资,住房公积金比年初预算有所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民政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4,664.8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270.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73.28万元、津贴补贴1213.53万元、奖金29.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91.17万元、绩效工资432.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6.97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1.9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39万元、住房公积金344.2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44万元、离休费43.36万元、抚恤金8.93万元、生活补助183.62万元、救济费1.80万元。

(二)公用经费394.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6.86万元、印刷费5.64万元、咨询费1.8万元、手续费0.12万元、电费8.17万元、邮电费11.42万元、取暖费216.32万元、差旅费20.46万元、维修(护)费13.96万元、培训费1.75万元、公务接待费5.26万元、劳务费18.79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福利费16.6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5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5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58万元、专用设备购置3.46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民政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1,759.6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576.08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76.08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28.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7.85万元、印刷费1.59万元、手续费0.08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15万元、物业管理费30.95万元、差旅费32.93万元、维修(护)费24.96万元、会议费1.2万元、培训费20.79万元、专用材料费467万元、劳务费10.29万元、委托业务费48.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7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01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7.66万元。主要包括: 抚恤金8.65万元、生活补助257.82万元、救济费109.61万元、医疗费补助27.13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44万元。

(四)资本性支出6.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4.97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2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民政局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40.84万元,支出决算34.65万元,完成预算的84.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1.77万元,支出决算29.38万元,完成预算的92.5%;公务接待费预算9.07万元,支出决算5.26万元,完成预算的57.99%。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本年继续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因此决算支出数持续下降。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民政局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4.6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38万元,占84.81%;公务接待费支出5.26万元,占15.1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变动原因: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38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无开支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变动原因: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9.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3.23万元,减少10%,变动原因:本年各单位按业务需要,出差次数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5.26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26万元,接待73批次,548人次,开支内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及旗县民政局等工作人员;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无开支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61万元,减少33.17%,变动原因:本年继续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支出较上年有所下降。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民政局部门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822.79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982.68万元,减少70.67%,变动原因:受新冠疫情影响,部分项目未能如期开展,因此本年项目资金支出减少。其中:

  1.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支出822.79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牧区低保老年人白内障患者康复治疗、老年养护院项目尾款支付精神病人福利院的工程支出及医疗设备支出以及智能化教培中心设备支出等。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民政局部门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民政局部门2022年度预算安排项目49个,实施项目49,完成项目49个,项目支出总金额2,669.06万元。资金来源包括年初结转结余588.87万元,本年财政拨款金额2531.36万元,本年其他资金67.68万元。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民政局部门2022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394.36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31.25万元,减少36.96%,变动原因:本年对单位运行经费严格控制,本年支出较上年下降。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民政局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2.66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0.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1.0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9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27.01%;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合同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合同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合同金额的90.54%。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赤峰市民政局部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3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12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赤峰市民政局部门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39个,共涉及资金1,759.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10个,其中,一级项目个,二级项目10个,共涉及资金822.79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本部门不涉及部门绩效评价。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赤峰市民政局部门2022年度在决算中反映““赤峰市地名文化编纂经费项目”、“春节慰问费项目”、“2021年民政事业经费(第一批)项目”等39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农村牧区低保老年人白内障患者康复治疗项目等1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49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春节慰问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25万元,执行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指标方面,春节慰问覆盖地区覆盖12个旗县区、每个旗县区慰问数量低保户和困难户不少于4户,机构不少于1个,顺利完成了设定的数量指标。慰问金也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旗县区慰问标准和市直属单位慰问标准均按设定的标准执行;二是效益指标方面,保障困难民政对象生活水平,体现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怀,让他们度过一个温暖的春节,完成民政工作职能,提升民政形象,目标值持续体现;三是满意度指标方面,慰问对象满意度及社会各界满意度达到95%。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执行过程中未发现问题。

下一步改进措施:不涉及改进措施。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春节慰问费

主管部门

赤峰市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

赤峰市民政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5.00

25.00

25.0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25.00

25.00

25.00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政府交付的对城乡低保户、困难户,老年、儿童服务机构等春节慰问任务,体现政府对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

完成慰问任务,体现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怀和让他们度过一个温暖的春节。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春节慰问覆盖旗县区

正向

等于

12

12

5

5

每个旗县区慰问低保户和困难户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4

4

5

5

每个旗县区慰问直属单位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1

1

5

5

质量指标

慰问金发放到位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8

8

慰问金保障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7

7

时效指标

慰问金完成时间

定性

2022年春节前

2022年春节前

5

5

慰问金发放及时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5

5

成本指标

旗县区慰问标准

反向

小于等于

1.6

1.6

万元/旗县区

5

5

市直属单位慰问标准

正向

大于等于

1

1

万元/单位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体现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怀和让他们度过一个温暖的春节

定性

持续体现

持续体现

8

8

保障困难民政对象生活水平

定性

稳步提升

稳步提升

8

8

可持续影响

完成民政工作职能以及持续提升民政形象

定性

长期有效

长期有效

7

7

完成政府交付的工作任务以及持续提高政府公信力

定性

长期有效

长期有效

7

7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慰问对象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

5

5

社会各界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

5

5

总分

100

100

2.2022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9.83分。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3.22万元,完成预算的3.2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指标方面,会议次数、参加会议人数、市内出差天数等数量指标均完成设定了绩效目标值。未保工作完成率等质量指标达到100%,提升公务员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目标值成效显著。年末预算执行率达到100%,顺利完成设定的绩效目标。二是效益指标方面,促进未保事业发展,目标值持续发展,实际完成持续发展;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常运转,提升未保工作服务水平,目标值稳步提升,实际完成稳步提升;三是满意度指标方面,服务对象及社会各界满意度达到100%。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执行过程中未发现问题。

下一步改进措施:不涉及改进措施。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赤峰市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

赤峰市民政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0.00

10.00

3.22

10

32.20

3.22

其中:财政拨款

10.00

10.00

3.22

——

32.2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常运转,促进未保事业发展,推进全市未保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预期目标已完成。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会议次数

正向

大于等于

1

1

3

3

参加会议人数

正向

大于等于

40

40

3

3

市内出差天数

正向

大于等于

2

2

3

3

因公外地出差天数

正向

大于等于

3

3

3

3

会议天数

正向

小于等于

1.5

2

3

3

质量指标

确保未保工作顺利开展

正向

等于

100

100

%

8

8

未保工作完成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7

7

时效指标

会议完成时间

定性

2022年12月

2022年3月

5

5

未保工作完成及时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5

5

成本指标

会议费标准

正向

小于等于

260

260

元/人/天

5

5

未保工作经费总额

正向

等于

10

3.22

万元

5

1.61

剩余资金财政未批复用款计划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维护领导小组内部和谐稳定,促进未保事业发展

定性

持续发展

持续发展

10

10

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常运转,提升未保工作服务水平

定性

稳步提升

稳步提升

10

10

可持续影响

提升未保工作水平

定性

持续提升

持续提升

5

5

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常运转

定性

持续运转

持续运转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社会各界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

10

10

总分

100

89.83

3.2022年农村牧区低保老年人白内障患者康复治疗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07分。全年预算数为114.70万元,执行数为58.1万元,完成预算的50.6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指标方面,受益的农村牧区低保老年人和贫困老年白内障患者数量、对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进行术后回访次数等数量指标均完成设定了绩效目标值。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医疗服务质量、规格和性能合格率等质量指标达到100%,提升家庭生活困难白内障患者的实际需求,目标值成效显著。二是效益指标方面,提升家庭生活困难白内障患者的实际需求,目标值持续发展,实际完成持续发展,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三是满意度指标方面,农村牧区低保老年人和贫困老年白内障患者及社会各界满意度达到100%。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执行过程中未发现问题。

下一步改进措施:不涉及改进措施。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农村牧区低保老年人白内障患者康复治疗

主管部门

赤峰市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

赤峰市民政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14.70

114.70

58.10

10

50.65

5.07

其中:财政拨款

114.70

114.70

58.10

——

50.65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减轻家庭生活困难老年患者的经济负担;
目标2:取得“复明一人、幸福一家、造福一方”的良好社会效果。

为符合条件的赤峰市户籍地贫困白内障患者进行约749例免费复明白内障手术救助。切实减轻了本市家庭生活困难老年患者的经济负担,为他们送去了光明,取得了“复明一人、幸福一家、造福一方”的良好社会效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受益的农村牧区低保老年人和贫困老年白内障患者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500

749

8

8

对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进行术后回访

正向

大于等于

1

2

7

7

质量指标

白内障患者不良反应投诉率

反向

小于等于

2

0

%

7

7

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医疗服务质量、规格和性能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100

%

8

8

时效指标

2022年12月末前农村牧区低保老年人和贫困老年人筛查完成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100

%

5

5

2022年12月末前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项目完成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100

%

5

5

成本指标

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单例手术金额

反向

小于等于

114.7

58.1

万元

5

5

剩余资金财政未批复用款计划

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单例手术金标准

反向

小于等于

1800

1335

元/人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提升家庭生活困难白内障患者的实际需求

定性

稳步提升

稳步提升

15

15

可持续影响

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定性

长期有效

长期有效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农村牧区低保老年人和贫困老年白内障患者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0

100

%

10

10

总分

100

95.07

4.取消药品加成政府补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343万元,执行数为3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项目绩效目标要求,及时足额发放工资,保障职工生活稳定。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取消药品加成政府补助

主管部门及代码

赤峰市民政局

实施单位

赤峰市安定医院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43

343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343

343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建立高效的政府办医体制。

目标2: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破除以药养医机制,理顺医疗服务价格。

目标3:强化医保支付和监控作用,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按照绩效目标,每月及时足额发放工资,保障职工生活稳定。

绩 效 指 标(90)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50)

数量指标

发放长期聘用职工工资

1006人

1006人

10

15

质量指标

工资发放覆盖率

100%

100%

10

10

时效指标

工资及时发放

次月5日前发放

100%

10

10

成本指标

职工每人每月平均工资

3413元/人/月

3413元/人/月

10

15

效益指标(30)

经济效益指标

不适用

不适用

社会效益指标

按时发放工资,保障职工生活稳定

得到有效保障

及时完成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不适用

不适用

可持续影响指   标

保障职工生活稳定,生活水平有所提高

成效显著

及时完成

10

10

满意度指 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职工满意度

>85%

>95%

10

20

总   分

100

100

5.2021年民政事业经费(第一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08分。全年预算数为9.5万元,执行数为8.63万元,完成预算的90.8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是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培训次数、培训人数及培训天数等数量指标均完成设定了绩效目标值。质量指标:培训完成率及培训合格率等质量指标达到95%,提升财务及统计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提高全市民政系统财务及统计业务质量。时效指标:培训完成及时率100%,培训完成时间2022年9月。二是效益指标:提升财务统计工作服务水平,目标值有效提升,实际完成有效提升,持续保障财务统计工作顺利开展,目标值持续保障,实际完成持续保障。三是满意度指标:财务统计人员满意度98%.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执行过程中未发现问题。

下一步改进措施:不涉及改进措施。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2021年民政事业经费(第一批)

主管部门

赤峰市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

赤峰市民政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9.50

9.50

8.63

10

90.84

9.08

其中:财政拨款

9.50

9.50

8.63

——

90.84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提升财务统计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提升财务统计业务质量。

举办培训班,提升财务统计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提升财务统计业务质量。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培训次数

正向

大于等于

1

1

5

5

培训人数

正向

大于等于

50

50

5

5

培训天数

正向

大于等于

3

4

5

5

质量指标

培训完成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7

7

培训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8

%

8

8

时效指标

培训完成及时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5

5

培训完成时间

定性

2022年1-12月

2022年9月

5

5

成本指标

培训标准

反向

小于等于

400

300

元/人/天

5

5

培训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9.5

8.63

万元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提升财务统计工作服务水平

定性

有效提升

有效提升

15

15

可持续影响

持续保障财务统计工作顺利开展

定性

持续保障

持续保障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财务统计人员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8

%

10

10

总分

100

99.08

  1. 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未开展部门绩效评价。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婧媛          联系电话:0476-8348877

附件:

    赤峰市民政局(部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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