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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赤峰市民政局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赤峰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3-08-02 10:05

字号:

批复时间:2023年1月20日

公开时间:2023年2月8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部门职能

赤峰市民政局本级是赤峰市人民政府主管社会救助、社区和基层政权、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民间组织及区划地名管理等综合经济部门。

(二)部门主要职责

1.社会救助工作。包括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敬老院建设等。

2.社会捐赠工作。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款物。

3.社区和基层政权工作。负责全市社区建设的推进工作。制定全市社区建设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基层政权建设工作。

4.婚姻登记殡葬管理。

5.民间组织工作。负责全市民间组织的审批登记工作;负责的法律咨询工作,负责对违法民间组织的处罚、取缔。

6.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划调整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和申报;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界工作,调处行政界线争议。负责辖区地名的命名、更名和地名档案管理工作,推行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工作。

7.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承担孤寡老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各类福利设施建设和福利事业单位的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社会福利社会化体系的建立与发展。

8.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

9.养老服务工作。负责发放高龄老人生活补贴,设立养老服务站。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赤峰市民政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一)市民政局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局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5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1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2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1家。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单位共有5家,其中:预算编制人数 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事业编制292人。截止2022年12月底实在职926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278人。离退休141人,其他人员626人。

(二)市民政局局属单位设置情况

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赤峰市民政局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2

赤峰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3

赤峰市社会福利院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4

赤峰市慈善捐助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5

赤峰市安定医院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三、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社会救助工作方面

1.持续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确定;完全或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参照全区最低工资标准平均数的65%和25%制定。

2.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兜底保障范围,开展常态化救助帮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3.精准落实各项救助政策。修订《最低生活保障综合认定办法》《临时救助办法》,切实保障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未参保失业人员、生活困难未就业大学生、受疫情影响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

4.创新社会救助服务方式。持续推进巴林右旗“物质+服务”试点、克什克腾旗“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服务能力建设”试点及阿鲁科尔沁旗“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典型做法,形成典型经验,在全市推广,推动社会救助从单一救助向多层次综合救助转变。

5.探索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服务模式。完善和落实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政策措施,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鼓励、引导慈善组织设立社会救助项目,探索建立政府引导支持、行业组织运作、慈善组织参与的“救急难”平台,进一步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的有效衔接。

(二)养老服务工作方面

1.做好适老化改造和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2023年底完成改造任务7000户。对全市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失能或部分失能65周岁及以上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

2.打造农村牧区养老服务中心,提高床位利用率。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将农村敬老院打造成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空余床位在满足辖区内特困供养服务对象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向社会老人开放,提高床位利用率。

3.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积极参加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按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标准,提高全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

(三)基层社会治理方面

1.推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建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动态调整机制。继续推进全市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工作。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推动全市嘎查村(居)民委员会下设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2023年实现全覆盖。

2.抓好创新改革试点任务落实。积极推进林西县新林镇五星村第一批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创建工作,推进结项验收工作;指导喀喇沁旗第二批实验区完善方案,开展实验,形成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

3.全力推动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依托市级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统筹推进全市社会工作服务站室建设,助推完成全市街道层级社区工作服务站全覆盖。

4.开展志愿服务规范化建设。按照“有场所、有队伍、有活动、有项目、有机制”原则建立嘎查村、社区志愿服务站所。开展乡村振兴志愿服务和“我帮你”志愿服务活动,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助推乡村振兴战略。

5.持续推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推动市本级和各旗县区将社会组织工作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党委政府绩效考核内容。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有大幅提升。持续优化社会组织政务服务环境,做好社会组织审批登记各项工作。开展社会组织评奖评优,提升社会组织影响力。持续加大对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重点推动旗县区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推动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落地。引导社会组织有序有效参与社会治理,开展社会服务,承担社会责任。

(四)基本公共服务方面

1.加强婚姻登记工作和流浪救助工作管理。完成婚姻数据清洗工作,实现婚姻登记电子证照当日领取。积极申请我市婚姻登记跨市通办和跨省通办。在红山区建成5A级婚姻登记中心和婚俗文化园,完成试验区验收工作。持续提高救助窗口单位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持续开展“冬季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行动工作,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在极端天气的生命安全。

2.持续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推进“三沿七区”散埋乱葬治理和“历史性集中埋葬点”集中规范工作。大力推进我市殡葬改革,推动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

3.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落实每季度对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实地探访率达到100%。加强收养登记工作规范化。落实未成年人安全保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主题宣传活动。依托街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立社区、家庭、学校和医疗机构的关爱服务联动机制。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机构专业服务水平和能力。

4.持续推进区划地名工作。完成《赤峰市地名文化丛书》出版工作。指导旗县区完善乡村地名信息采集更新工作,提升乡村地名管理服务能力。深化平安边界建设,维护边界地区社会和谐稳定。稳妥开展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构建与新型城镇化进程和区域发展相适应的行政区划格局。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民政局部门2023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2405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16670.94万元,增长225.77%。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24055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21339.68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39.6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2.37万元,增长5.01%。主要原因是本年安排的《赤峰市地名文化》出版印刷等项目资金较上年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预算。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

(5)事业收入15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赤峰市安定医院将其医疗收入纳入本年预算。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预算。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上级补助收入预算。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预算。

(9)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其他收入预算。

2.上年结转结余2715.3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68.56万元,增长101.62%。主要原因是《赤峰市地名文化》出版印刷等多项项目资金均结转到本年支出。

(二)支出预算总计24055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24055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61.7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保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赤峰市地名文化》出版印刷、民政重点项目前期费用等。与上年相比增加1428.71万元,增长39.33%。主要原因是本年有上年结转的《赤峰市地名文化》出版印刷经费616万元、民政重点项目前期费用389万元等。

(2)卫生健康(类)支出17530.53万元,主要用于赤峰市安定医院设备采购及信息化建设、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5169.05万元,增长642.35%。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支出增加,另外本年新增赤峰市安定医院的设备采购及信息化建设等项目。

(3)农林水支出(类)支出0.1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0.0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驻村工作人员补助经费较上年增加。

(4)住房保障(类)支出531.9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60.94万元,增长96.28%。主要原因是本年职工数量增加,且公积金缴纳基数较上年增加,相应公积金缴纳金额较上年有所增加。

(5)其他支出(类)支出930.6万元,主要用于向社会组织购买养老、社会工作、社会组织培育孵化服务项目、全市养老机构视频监控系统项目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81.6万元,减少16.33%。主要原因是本年安排的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

2.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预计全部支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民政局部门2023年收入预算总计24055万元,包括本年收入21339.6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715.31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339.68万元,占26.35%;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15000万元,占62.36%;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84.71万元,占7.42%;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30.6万元,占3.87%;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民政局部门2023年支出预算合计24055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5019.05万元,占62.44%;

项目支出9035.94万元,占37.56%;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民政局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05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70.94万元,减少22.63%。主要原因是本年较上年结转的项目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民政局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05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70.94万元,减少22.63%。具体情况如下: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5061.7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28.71万元。其中:

1.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399.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9.29万元,增长14.07%。变动原因:本年职工数量较上年增加,且因政策性增资,工资金额较上年增加。

2.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39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79万元,增加2368.75%。变动原因:本年有民政重点项目费用389万元。

3.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年初预算61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7.14万元,增31.38%。变动原因:本年安排的《赤峰市地名文化》出版印刷资金较上年增加。

4.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155.4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53万元,增加9.53%。变动原因:本年有上年结转资金在本年支出。

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64.7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8.68万元,增长303.68%。变动原因:按照上级要求,本年行政退休人员项目外退休待遇及基础绩效由本单位自行发放。

6.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196.4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1.38万元,增长459.64%。变动原因:按照上级要求,本年事业退休人员项目外退休待遇及基础绩效由本单位自行发放。

7.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511.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9.22万元,增长37.39%。变动原因:本年职工数量增加,且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扣缴的养老保险金额增加。

8.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45.0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8.23万元,增加559.74%。变动原因:此项资金为去世职工的死亡抚恤金及丧葬费,去世职工人数较上年增加。

9.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年初预算0.5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8.23万元,减少559.74%。变动原因:本年的0.56万元为上年结转资金。

10.抚恤(款)光荣院(项)。年初预算356.0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6.09万元,增加14.87%。变动原因:有部分上年结转资金在本年支出。

11.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年初预算68.0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5万元,减少2.28%。变动原因:按照财政要求,本年压减了经费。

12.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年初预算21.1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16万元,增加100%。变动原因:此项资金为上年结转资金。

13.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年初预算1632.9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2.27万元,增加8.11%。变动原因:由于政策性增资,职工工资增加。

14.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574.8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7.92万元,增加123.74%。变动原因:本年二级单位赤峰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本年度结转接入城市供热管网费用。

15.特困人员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年初预算1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万元,增加100%。变动原因:此项资金为上年结转资金。

16.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7.7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71万元,减少49.9%。变动原因:本年此项支出没有项目资金,仅包含职工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2690.5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9.05万元。其中:

1.公立医院(款)精神病医院(项)。年初预算2396.0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6.33万元,增加12.51%。变动原因:赤峰市安定医院本年增加精神病人福利院综合楼取暖费及增人增资。

2.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年初预算1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万元,增加100%。变动原因:此项资金为上年结转资金。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    26.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1万元,增长9.1%。变动原因:本年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医疗保险缴纳金额增加。

4.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    194.9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52万元,增长15.06%。变动原因:本年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医疗保险缴纳金额增加。

5.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46.0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23万元,增长132.47%。变动原因:本年将在职与退休人员全年公务员医疗补助全部列入年初预算。

6.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15.9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13万元,减少11.75%。变动原因:此项资金为上年结转资金。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371.9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0.94万元。其中:

1.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保障支出(项)。年初预算371.9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0.94万元,增长37.24%。变动原因:本年职工人数增加,且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相应住房公积金缴纳金额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民政局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4887.6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497.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13.28万元、津贴补贴634.02万元、奖金342.53万元、绩效工资535.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11.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1.4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6.0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2万元、住房公积金371.9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万元、离休费28.49万元、退休费219.75万元、生活补助160.13万元。

(二)公用经费521.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4.09万元、印刷费7万元、咨询费1.8万元、电费7万元、邮电费5.5万元、取暖费297.38万元、差旅费28.82万元、维修(护)费30.41万元、会议费6万元、培训费13.94万元、公务接待费9万元、福利费23.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9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民政局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64.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26万元,占85.99%;公务接待费支出9万元,占14.01%。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64.2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万元,增长7.41%;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不涉及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55.26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55.2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2.2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有无偿划拨的公车增加以及结转资金。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根据业务需要,预算较上年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民政局部门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930.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81.6万元,减少16.33%。主要原因是本年安排的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其中:

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支出930.6万元,主要是用于向社会组织购买养老、社会工作、社会组织培育孵化服务项目、全市养老机构视频监控系统项目等。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民政局部门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国有资金经营预算支出。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民政局部门2023年预算安排项目44个,项目预算总金额9035.94万元。其中,财政本年拨款金额1452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583.94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单位资金5000万元。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民政局部门2023年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支出521.8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9.83万元,增长12.95%。主要原因是:有部分上年结转资金在本年支出。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民政局部门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5070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4052.8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100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17.2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赤峰市民政局部门共有车辆1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业务用车13辆、其他用车2辆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2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10台(套)。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44个,公开绩效目标44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预算9035.94万元,占全部项目预算的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部门(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丽飞       联系电话:0476-8348877

第五部分 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12张表

附件:

财拨总表.xlsx

国有资本经营.xlsx

基本支出表.xlsx

三公.xlsx

收入总表.xlsx

收支总表.xlsx

项目绩效支出.xlsx

项目支出.xlsx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xlsx

政府采购.xlsx

政府性基金.xlsx

支出总表.xlsx

附件:

2023年赤峰市民政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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