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互动交流
政策法规
办事指南
民政要闻
机构概览
赤峰市民政局2022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6-15 16:26

字号:

2022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之年,为深入开展全市民政系统普法工作,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提升依法治理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普法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升民政干部职工和基层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和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水平,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和首要政治责任,摆到突出的位置,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坚定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民政法治工作。

(二)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大众传媒和载体,营造良好宣传氛围,推动宪法进社区入家庭,提高社区居民群众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权威的自觉性。

(三)广泛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大力弘扬《民法典》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新规定、新概念、新要求,推动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精准领悟和把握《民法典》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宣传《民法典》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全面落实离婚冷静期、收养评估、监护等制度,推动形成文明新风尚。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四)持续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对《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保守国家秘密法》《信访工作条例》等行政法律规范的学习和宣传,增强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

(五)加大民政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围绕社会救助、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养老服务、婚姻殡葬收养、慈善事业发展和社会工作、社会组织管理、区划地名管理等民政主要业务领域,深入宣传《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地名管理条例》等关系民生福祉的法律法规。加大对“十四五”期间国家、自治区、市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的专题宣传,为法律法规正确实施奠定基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将普法工作作为落实普法责任制、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加强统筹协调,与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同步推进。

(二)压实责任,注重实效。要对照工作要求,明确工作任务、步骤和方法,切实将普法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到岗位、落实到人员。

(三)加强宣传,及时总结。要根据普法责任清单和自身职责,及时将开展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行归纳总结,及时发现、总结、推广普法工作中的经验。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宣传报道,努力营造法治宣传的浓厚氛围。

附件:赤峰市民政局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赤峰市民政局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单位名称

赤峰市民政局

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及普法联络员

分管领导:贾广君                                                      责任科室:办公室,以及各相关业务科室                                  普法联络员:办公室季亚迪,以及各相关科室负责同志

普法对象

社会公众

重点普法内容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慈善法》《公益事业捐赠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

主题活动及时间节点

5-9月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活动;6月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

普法措施

发放宣传资料、媒体宣传等

备 注

友情链接
民政部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赤峰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