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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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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1-05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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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赤峰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市委有关政务公开决策部署,按照依法、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民政部门信息公开工作。

(一)机制建设。2021年,市民政局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政务公开制度,认真落实制度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列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抓手,在规定时间将《赤峰市民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在市民政局网站上进行了主动公开,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数据准确、内容翔实。

(二)信息公开。2021年,依托赤峰市民政局网站和内蒙古政务服务网将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办事指南(包括办理条件、申请表、流程图等)、政策文件等内容进行了全面公开。并按照年度要点,将民生领域、资金经费等信息按照要求进行了公开。全年未有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问题。

(三)解读回应。市民政局按照“应解读、尽解读”的要求,在网站上开通“政策解读”专栏,采用多样化的解读形式对涉及民政领域的最新政策文件进行解读。规范性文件及解读文件在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上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了报备。针对政务舆情,市民政局高度重视,建立《政务舆情回应制度》。2021年未发生关于市民政局的重大舆情事件。

(四)平台建设。2021年,市民政局完成网站集约化建设,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等有关要求开设专栏,信息发布前有专人负责审核,网站内容更新及时。网站全年累计发布信息2520条,更新历史信息56条,回复网上留言104条,有力促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宣传工作。在政务新媒体方面,市民政局搭建了“赤峰民政”微信公众平台,强化内容保障、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新媒体在政务公开中的特色优势。赤峰民政微信公众平台订阅用户新增至9284人,全年累计推送信息45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8

5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0

6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4

+1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5

0

0

行政强制

3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赤峰市民政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没有2020年结转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赤峰市民政局没有收到行政复议事项;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后起诉的行政诉讼事项。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赤峰市民政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政策解读不够生动具体,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市民政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公开力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丰富和充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让更多的人知晓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政务信息。

(三)加强政策解读。充分运用数字化、图片图解图表、音频视频等方式进行灵活解读,为提升政策解读工作质量和效果,避免因政策解读不到位而引发负面舆情。

(四)加大创新力度。丰富信息公开方式,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本着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原则,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努力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路径,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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