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各级民政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化对民政工作的认识,牢牢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全局性、政策性,以深厚的为民情怀、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深入细致的工作作风、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快完善政策制度体系、服务保障体系、监督管理体系、社会参与体系,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一、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民政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在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召开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级民政部门要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区民政部门不折不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坚持把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作为根本要求,把持续加强党的建设作为根本保障,深刻认识领会民政部门首先是政治机关,政治性是民政工作的第一属性,自觉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全力办好“第一政治要件”,聚焦“国之大者”履行民政工作职责,自觉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谋划工作思路、部署重大任务、推进重点工作,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地落实、见行见效,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努力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有新作为
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不断完善老龄工作体制机制,推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健康支撑体系,发展壮大银发经济,在政策优待、社会参与、志愿服务等方面,集中力量办成一些让老年人可感可及的实事好事。坚持系统观念,加快构建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持续优化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大力培育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加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发展“六助一护”服务,让老年人就近就便享受到的专业养老服务。深入总结和细化乌兰察布市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经验,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做法,加快补齐农村牧区养老服务短板。加大普惠型养老服务供给力度,从解决群众需求结构性矛盾的角度出发,深化养老服务机构改革,在发挥好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兜底线、保基本作用的基础上,探索公办民营运营模式。同时,落实好各项支持政策,鼓励支持企业等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助力民办养老机构降低运营成本,为老年人提供收费合理、普惠可及的养老服务。创新养老服务人才评价机制,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努力在社会救助上有新成效
聚焦更好兜住底、兜准底、兜牢底工作要求,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推动城乡统筹、融合发展,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作用。进一步加强基本生活救助,强化专项救助和临时救助功能,重点关注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低保边缘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积极发展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类救助,形成“物质+服务”新型救助格局。积极推动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和农村防止返贫帮扶政策衔接并轨,对纳入兜底保障的困难群众,持续加大兜底帮扶力度,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逐步扩大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范围,落实“大数据比对+铁脚板摸排”核查机制,建立健全低收入人口信息由民政部门统一识别、分层管理、动态监测、因需推送,各相关部门分类帮扶、结果反馈的闭环工作机制,实现救助对象精准认定、救助供需精准对接。强化数字赋能,推广应用“救助通”微信小程序,完善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网络,打通社会救助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同时,完善低收入人口就业救助、产业帮扶等政策,积极促进低收入群体增收。
四、努力在社会福利上有新提升
全力保障好、维护好包括孤儿、残疾人在内的各类特殊群体的切身利益,坚持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衔接,按照逐步普惠的要求,完善政策制度,扩大服务保障范围,提高社会福利水平。认真履行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职责,加强对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等困境儿童的监测摸排、科学分类、救助帮扶、心理健康关爱和人身安全保护。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创新转型,完善集中养育机构功能,更好地满足残疾儿童等的养育需求。加强基层儿童工作力量,动员专业社会力量参与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儿童快乐健康成长。切实加强残疾人服务保障,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强化“跨省通办”“全程网办”“主动服务”等便民服务举措,推动建立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体系,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持续加强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完善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体系,为残疾人提供更加稳定、更高水平的公共服务。
五、努力在社会事务上有新突破
紧盯群众所需所盼,用心用情用力办好解民忧、惠民生的好事实事。持续优化婚姻管理服务,推进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健全婚姻家庭辅导体系。大力推进婚俗改革,发挥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的辐射带动作用,整治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突出问题,在全社会倡导健康向上的婚姻观念。积极推动婚俗改革与乡村振兴、文旅产业有机结合,发展“甜蜜经济”。深化殡葬领域改革,着力打造“惠民殡葬、诚信殡葬、阳光殡葬、绿色殡葬、人文殡葬”。加快建设城乡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立健全基本殡葬服务制度,扩大基本殡葬服务供给。坚持殡葬行业的公益属性,推进殡葬服务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公墓、殡仪馆等领域的管理规范和相关服务标准,健全综合监管制度,深入开展行风整治专项行动,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规范服务和经营行为,维护殡葬服务市场秩序。
六、努力在社会治理上有新气象
健全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公共资源参与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推动社会组织工作改革发展,坚持党建引领,推动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化。支持新质生产力“链主”企业发起成立产业促进会,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不断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布局。落实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税收优惠、人才发展等政策,引导社会组织提升服务能力。加强社会组织规范管理,完善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结构,常态化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促进慈善事业发展,优化慈善组织登记和认定程序,支持慈善力量参与扶老助残、恤幼济困等活动,推动公益慈善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制度有效衔接。健全慈善规范管理体系和综合监管机制,积极打造“阳光慈善”。加强福利彩票规范管理,坚持福彩公益金来之于民、用之于民,更多投入“一老一小”、残疾人福利等公益领域,确保公开透明。提高区划地名管理水平,坚决落实党中央对行政区划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完善行政区划调整部门联审工作机制,稳慎推进边境地区、人口较少的县和乡镇等行政区划调整,加强地名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健全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助力推进高质量发展、维护高水平安全、增强文化自信。
(作者系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亢学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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