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考入大学或高中等部分家庭学生的贫困助学、农村牧区居民危房改造、因病医疗救助等民生领域需要民政部门资格认定或出具贫困证明的情况,克旗民政局采取三项措施进一步规范贫困家庭认定和贫困证明出具工作,让低保、特困等五类低收入人员能及时享受到国家相关政策,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一是明确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范围。按照《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克什克腾旗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克政办字〔2024〕56号)、《克什克腾旗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克社救组发〔2024〕2号),低收入人员包括五类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和其他困难家庭。
二是明确工作责任。由于各类贫困救助、危房改造等涉及救助或项目资金,经办责任风险较大,克旗民政局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贫困家庭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嘎查村社区、苏木乡镇和旗民政局三级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务必明确责任,严格按要求开展各类困难家庭认定工作,及时完善档案。
三是加强规范管理。对于已经认定的在享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的贫困证明,在低收入系统中直接生成打印。初审认为符合“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或其他困难家庭”认定条件之一的,通过低收入系统核实家庭经济状况、核算家庭收入,符合认定条件的建立低收入人员档案,可出具相应类别的低收入人员贫困证明。同时,通过广泛宣传政策,切实减少困难群众办理各类贫困救助证明过程中因不熟悉程序而跑冤枉路的现象。
此次改革以民政系统内部的数据流通、共享,省去老百姓跑村、镇、旗盖三级章的繁琐程序,真正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下一步,克旗民政局将继续推进“减证便民”到“无证利民”的升级,提高民生服务效率,让困难群众切实享受到改革创新所带来的实惠和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