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经济困难失能老年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红山区民政局严格依据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红山区民政局于6月10日组织开展了红山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贴申请工作。
本项补贴的对象为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自愿入住红山区养老机构的失能老年人和高龄老年人(含其他旗县区)。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红山区民政局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流程操作,指导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家属填写“救助申请表”,规范收取养老机构照护合同、银行流水等必要证明材料。后续,工作人员将依据申请人已享有的最低生活保障金、经认定的生活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服务补贴等各项补贴给付情况,精准核算并核定最终的补贴金额,确保政策精准落实、救助公平有效。截至目前,已受理约60名老年人的申请。此项工作的开展,精准兜牢了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切实提升了老年人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感,是红山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具体实践。
下一步,红山区民将持续做好政策宣传与申请受理,强化动态管理与精准核查,优化服务流程与资金监管,完善协同机制与政策衔接,探索服务提升与模式创新,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