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经过红山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社会事务相关股室的通力协作,让红山区户籍的特殊困难群众孙某、安某得到妥善安置。
月初,红山区民政局接到市局转发的涉及辖区内特殊困难群众相关问题线索后,立即组织社会救助、社会事务股室工作人员跟进对接情况。“安某是我们班里的孩子,学习成绩很优秀,但最近因为他母亲的事情耽误了学习进度,我们学校和老师都非常担心。”安某的班主任王老师介绍到,“于是我们想请民政部门帮助,是否能对他们的家庭进行一定帮助。”
据了解,安某与其母亲孙某系红山区文钟镇居民,安某系孙某非婚生子,其生父多年未与其联系;孙某于2024年12月30日经安定医院面诊确诊为精神分裂症,目前妊娠约30周,由安某进行照护;其家庭成员中外祖父、外祖母共同享受农村C-1类低保,家庭经济情况较为困难。
了解到相关情况后,红山区民政局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联合救助。首先会同红山区残联、文钟镇与安某祖父,为孙某申办残疾证、申请急难型临时救助,并核算其是否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同时为安某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待遇;随后与市医院、市妇幼等医疗单位沟通,为孙某提供引产手术条件和术后长期治疗、护理相关工作;最后帮助安某和其母亲转介红十字会、妇联等部门进行综合评估救助。
“非常感谢红山区民政局的救助,解决了他母亲的后顾之忧,能让孩子回归校园继续学习”热心家长激动的握住工作人员的手说。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安某及其母亲得到了妥善安置,红山区民政局的系列救助举措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肯定。下一步,红山区民政局将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促发展、可持续的总体思路,不断完善困难群众线索主动发现机制,进一步织密网、兜牢底,全面推进红山区救助效能。(王正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