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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兜好民生底线 民生保障更有温度

来源: 赤峰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4-08-01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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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9岁的辛大爷,和老伴一起生活,闲暇时间在村里聊天时,他经常说道:我以前可不敢想,这年纪越大还越来越享福了,真感谢党和国家的好政策,才能让我过上现在这吃不愁、穿不愁的好日子。

多年前,辛大爷和老伴都丧失了劳动力,老伴患脑血栓,常年靠药物维持,且两人均为肢体三级残疾。生活入不敷出,老两口一度对生活失去了希望。了解到辛大爷一家人的困境,村上第一时间帮忙准备申请低保手续,民政办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核实家庭情况,按照低保认定程序,通过民政局审批很快辛大爷一家享受到了低保政策,低保金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随着政策调整,低保金也从当年每人每月60元涨到了现在的582元。

丝丝缕缕思民利,点点滴滴解民忧。阿鲁科尔沁旗像辛大爷一家的困难群众已全部及时纳入保障范围。截止2024年7月,城乡低保惠及困难群众2.9万人。

阿鲁科尔沁旗自1998年建立城市低保制度,2006年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经过27年间的20次提标,从每人每月80 元达到现在的每人每月788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经过19年间的18次提标,从每人每年360元提高到现在每人每年6984元。低保认定程序也越来越科学、精准,低保认定由以前的“以评为主,以算为辅”改为现在的“以算为主,以评为辅”,也就是不主要依靠民主评议,而是通过劳动力系数法测算家庭收入,家庭收入低于保障标准,财产符合条件的就可以纳入低保保障范围。近些年在政策完善、工作方式等方面也不断调整完善,低保认定也不再像以前那样,没有身份、指标名额限制、取消了民主评议,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真正做到了“应保尽保、应纳尽纳”。

救助政策不断完善、提升保障水平

为了更好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兜住特殊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在整户认定低保对象的基础上,逐渐落实了“渐退期”、“单人户”政策。对已脱贫且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低保对象,精准落实“渐退期”政策。在核定对象收入超标的下月起给予渐退期,在渐退期结束前一个月内,对其家庭经济情况进行复核评估,不符合条件的再按程序退出。对低收入家庭中的一级、二级和智力、精神三级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经本人申请,可以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这些党的惠民政策都精准的帮助了特殊困难群体,把温暖送进了每位困难群众心中。

二、创新信息化网络平台,提升服务水平

为了方便群众申请,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社会救助各项政策可以通过“民政掌上通”APP、“内蒙古救助通”小程序自出申请。同时,各嘎查村、社区都设置了一名社会救助协理员,对困难群众宣讲社会救助政策并帮办代办社会救助业务,困难群众办理救助业务实现了足不出村。

三、建立主动发现机制、提升救助水平

采用“大数据+铁脚板”方式,及时主动发现困难群众,通过网格员、民政协理员入户排查,帮助老弱病残等困难群众主动申请救助,在基层“铁脚板”摸排基础上,通过“大数据”信息比对的方式,依托残联、医保、乡村振兴局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将大额药费支出等数据下发苏木乡镇、街道进行摸排,真正实现了从以前的“人找政策”到现在的“政策找人”,让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都能及时享受到党的惠民政策。(屈海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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