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本级行业协会商会: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和抽查检查工作的通知》(赤民政社管〔2023〕159号)文件要求,赤峰市民政局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抽查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名单
赤峰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赤峰家庭服务业协会、赤峰特种设备协会、赤峰养老服务行业协会4家行业协会商会。
二、检查时间
2023年10月23日至10月31日
二、检查方式
成立联合抽查小组,通过实地核查和书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随机抽取的4家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问题进行检查。
三、检查内容
1.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2.只收取会费不提供服务,或者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3.利用分支(代表)机构重复收取会费;4.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5.利用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或者其他行政影响力违规收费;6.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7.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8.强制或诱导企业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9.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10.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11.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12.会费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13.具有一定垄断性和强制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未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要求进行调整和规范;14.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合理;15.收费未纳入单位法定账户统一管理和核算,将收费转移到所举办企业或关联企业;16.其他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
请被抽取到的行业协会商会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
(一)2022年以来主要业务活动情况介绍;
(二)负责人、理事、会员花名册;
(三)会费标准、服务性收费标准。
(四)2022、2023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业务活动表复印件);
(五)2022、2023年账本、凭证(原件);
(六)组织章程;
(七)相关会议记录。
四、相关说明
(一)根据前期《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和抽查检查工作的通知》(赤民政社管〔2023〕159号)要求,各行业协会商会已进行了自查自纠。对于本次抽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整改不到位、不服从(原)业务主管单位部门指导监管等情形的,将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惩戒、公开曝光、评估降级等措施进一步加大处理处罚力度。
(二)去年以来,国家、自治区、市多次下发文件要求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各行业协会商会要高度重视此次抽查工作,积极配合,提供检查所需的材料,如实反映情况、接受询问,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或者拒绝检查。不按规定接受检查的将依法处理 。
联系电话:8335253
赤峰市民政局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