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发勇为 守正创新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
推动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闫清卿
(2021年3月30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赤峰市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总结“十三五”时期和2020年工作,展望“十四五”民政工作,研究部署2021年具体工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继续深耕“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与情怀,推动全市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刚才,12个旗县区从不同角度作了交流发言,汇报了2020年工作的亮点和2021年的重点工作任务。大家要相互学习借鉴、取长补短,共同把各方面的工作做的更好。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十三五”及2020年工作回顾
第一,全市民政工作整体成绩斐然。全面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对表中央、自治区和赤峰市对民政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全市民政系统共同努力,持之以恒贯彻落实,民政工作成效显著。2017年至2019年我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连续三年位列自治区优秀等次,2017年至2019年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年度考核中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2018年至2020年市民政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脱贫攻坚先进单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福利彩票发行销售管理等多项工作均走在自治区前列。
2020年我市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获自治区“优秀”等次。特别是在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面前,广大民政工作者闻令而动,攻坚克难,勇往直前,实现民政服务机构“零感染”目标,有力服务了赤峰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我市安定医院和红山区哈达街道万源德社区党委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黄丹丹也分别被民政部评为全国民政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和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称号。
第二,保障和改善民生能力明显增强。认真落实脱贫攻坚“社会保障兜底一批”部署要求,截止“十三五”末,已将15.65万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持续推进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建立综合认定指标体系,在全区范围内得到推广,首获国际化标准ISO9001认证。扎实推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改革,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社会救助兜底线、救急难、保民生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十三五”以来,累计发放各类救助资金63.6亿元;年均保障城乡低保对象37.5万人、特困人员1.98万人,年均实施临时救助3.9万人次;为近12万人次困难残疾人及重度残疾人发放补贴;全市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年均增长9.9%和11.7%;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年均增长6.9%和18.9%;对1.4万名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进行关爱保护。
在脱贫攻坚收官的2020年,全市民政系统围绕五类重点对象,反复比对排查,及时将1.01万已脱贫存在返贫风险贫困人口、边缘户存在致贫风险人口等重点对象纳入低保和特困保障范围,累计临时救助已脱贫存在返贫风险贫困人口、边缘户存在致贫风险人口2613人次。切实做到了“不落一户、不落一人”,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了应有贡献,交出了合格答卷。
第三,养老服务事业快速发展。初步建立了“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形式多元化发展,十三五以来,采取上争支持、内生动力、多方联动,先后通过福彩公益金投入、基本预算投资和财政列支等方式筹资,强力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大力实施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改造提升工程,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全市养老床位达到2.9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35.6张;建立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深化12349服务平台改革,在部分区域已初步形成了“一刻钟服务圈”。全面实现了高龄津贴普惠制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全覆盖,分别惠及7.9万和82.6万老年人。
截至2020年,全市已建成民办养老机构64所,床位6731张,入住老年人4410人,公办养老机构福利中心、老年养护院、福利院、公建民营机构17所、床位累计2933张,入住老年人1122人,已建成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20所,床位数达1605张。
第四,基层社会治理和民主建设有序推进。圆满完成了第九届、第十届嘎查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打造城乡社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红山区通过“国家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验收,完成“党建引领、三社联动、信息化支撑,社会力量参与”主题实验,“金点子”大赛作为典型实验成果被民政部全国推广。阿鲁科尔沁旗“全国农村牧区实验区”中期验收完成,村级重大事务契约化管理得到民政部验收组肯定。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全部达到标准要求,共有802个嘎查村达到了规范社区化管理标准。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十三五”以来,直接登记社会组织216家,累计培育扶持社会组织370余家,社会组织数量达到2504家;基本实现全市性社会组织“两个覆盖”工作,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全面完成。参照“三岗十八级”探索建立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序列和薪酬体系,探索建立了持“社工证”专业社工激励保障制度。
2020年,在全区率先完成了第十一届嘎查村换届选举工作,选举做法和成绩得到了自治区的充分肯定。369家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全面完成。
第五,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婚姻登记服务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水平稳步提升。“十三五”期间,全面建立了“婚姻登记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制度”,停收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费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十三五”以来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 14712人次,长期滞留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安置37人,安置后寻亲成功7人。殡葬改革工作有序推进,为2.1万困难群众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2252万元,积极开展殡葬领域系列专项整治,建成并启用自治区首家网上祭祀平台“赤峰祭祀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基本福利制度基本建立。建立11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救助管理站),在社区搭建23个“儿童之家”。圆满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普查3.8万余条地名,设置城乡地名标志和门户牌162万余块;稳步推进《赤峰市地名志》《赤峰市地名文化》编纂工作。全市福利彩票累计销售26.51亿元,上缴公益金7.72亿元,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截至2020年,已在全市8个旗县区实施惠民殡葬普惠制,全市已有乡级儿童督导员176人,村儿童主任2371人,实现乡村儿童工作人员全覆盖。
“十三五”时期,各级民政机关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政治建设不断加强,民政干部队伍结构不断优化,专业素质能力不断提高,民政工作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民政工作基础进一步得到夯实。按照中央、自治区和赤峰市机构改革工作部署,防灾减灾救灾、双拥优抚安置等职能已转隶到其他部门,但全市民政系统在这些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成效应当充分肯定。
二、2021年民政重点工作任务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今年我市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有关任务。打赢脱贫攻坚战不是终点,而是新的起点。要按照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赤峰市市委的统一部署安排,积极做好同乡村振兴的衔接。继续保持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兜底政策稳定,调整优化低保渐退政策措施,建立完善监测预警、主动发现等机制,动态监测农村低收入人口、已脱贫人口等重点对象基本生活,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制定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措施。
第二,健全工作体系,提升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水平。在社会救助方面,贯彻落实自治区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推动出台我市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分层分类的救助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建立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积极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健全社会救助对象定期核查机制,通过加强低保信息公开公示、近亲属备案、生存认证等方式,推进动态管理,精准认定。强化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建立市本级社会救助资源数据库,推动社会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巩固提升农村牧区低保专项治理成果,推动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能力提质增效。在儿童保障方面,进一步完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适度扩大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实现养育、康复、教育、医疗、社会工作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水平。加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能力培训。持续开展儿童福利政策宣讲进嘎查村(居)活动,将《未成年人保护法》纳入宣讲重点内容。推动建立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健全市、县、乡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网络。加强疫情等突发事件下监护缺失儿童救助保护,及时完善工作机制和防控措施,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做到妥善照顾,服务到位。加快未成年人服务热线在全市范围内开通运行。在社会福利方面,完善两项补贴政策措施,制定规范管理操作指引,探索补贴资格认定“跨省通办”。加快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提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站服务水平。探索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有效途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化照护服务。持续开展“救助管理工作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继续开展6.19流浪救助开放日活动和在极端天气和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行动,强化对慈善组织开展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动员引导公益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切实加强志愿服务规范化管理。加强公益金使用管理以及风险防范等工作,促进福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加快发展基本养老服务,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做好养老服务,是我们民政部门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民政部门必须要履行好的重要工作责任。我们要紧紧抓住这个有利契机,为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2020年12月21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贯彻〈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实施方案》,其中民政承担重要任务,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以只争朝夕、勇于担当的精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目前市局正在积极研究制定我市的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实施细则。这里我重点强调几点:一是约束性指标要全面完成。《实施方案》提出,到2022年,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大于90%,各地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100%,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0%,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60%,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这5项约束性指标已纳入自治区对盟市政府考核的依据。今年我们也要按照自治区任务目标全面推进,但从目前来看,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和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还有很大差距。大家要及时向本旗县区党委、政府报告,及早谋划部署,确保任务落实。二是要统筹推进各项任务。《实施方案》对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各方面的工作做出了部署,明确到2022年,居家社区养老紧急救援系统普遍建立,居家社区探访制度全面建立,以助餐、助洁、助浴、助行等服务机制为主要内容的“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基本建成,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和失能老人社区帮扶率达到100%,等等。今年,在城市养老方面,我们将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辐射带动周边地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积极培育养老市场消费能力。研究制定各项扶持政策,支持各类养老机构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推动试点地区继续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在农村养老方面要有大的突破。要积极推进闲置敬老院公建民营或转型经营工作,开展旗县区敬老院、农村牧区互助养老服务设施相衔接的农村牧区养老服务建设试点。深入推进敬老院整合达标升级行动。各旗县区要结合实际,统筹谋划,分解任务,一体推进,尽快补齐养老服务工作短板。三是加强工作指导和保障。加快建立养老护理员培训体系,开展养老院院长、养老护理员、老年社会工作者培训。继续扶持社会办养老机构发展,认真落实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优惠政策,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各类养老机构。各旗县区要要结合当前“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尽可能地将指标任务纳入本地区的长期发展规划,纳入当地党委政府考核内容、纳入当地财政支持范畴,有序推动任务落实。今年,市局也将推动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情况,特别是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市政府对旗县区的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出台具体考核内容和标准,助力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第四,围绕共建共治共享,积极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做好嘎查村“两委”换届选举后续工作,重点围绕乡村振兴、基层民主自治、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政策法规,加强对新当选的“两委”班子成员的工作培训,指导帮助“两委”班子成员尽快熟悉掌握相关政策法规,助力提升“两委”班子的履职能力。积极申报街道服务管理创新实验区,指导松山区、林西县做好全国第一批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工作,持续推进嘎查村(社区)协商活动。开展“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宣传推选活动,持续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落实“三岗十八级”薪酬待遇体系。在这里我重点说一下社工站建设相关工作,去年10月17日,民政部召开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明确到“十四五”末要实现乡镇(街道)都有社工站,村(社区)都有社会工作者提供服务。对照目标要求,我市的工作基础非常薄弱,甚至可以说是严重滞后,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各级和各地不够重视;二是没有清晰的思路,有的旗县区对这项工作很陌生,感觉无从下手。首先我们要有一个正确认识,要认识到这项工作是民政工作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的工作,是解决民政工作力量不足、基层力量薄弱问题的好办法、管用办法,是提高民政服务能力的重要抓手。其次要解决思路不清的问题,对于我们来说就是,深入研究并全面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加大民政事业单位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推进苏木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建设。要鼓励先行先试,这方面,基政科要研究并拿出具体意见方案。就在上周,松山区铁东街道成立了我市第一个社工站,可以说是为我市社工站建设开了一个好头,成立只是第一步,更好的发展和运行还有很多路要走,在这里希望松山区再接再厉,继续打造出一批社工站工作样本。同时,各旗县区也要研究制定加快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加强基层社会工作及人才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列出时间表、路线图积极加以推进。按照自治区要求,市局将对社工站建设情况进行月调度并定期通报,以促进此项工作的落实。
社会组织方面,着重开展好社会组织“两个覆盖”百日攻坚行动,建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本信息库,确保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分别达到45%以上、新建党组织个数达到5个以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引领各类社会组织遵守政治行为规范,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继续优化社会组织审批服务,本着方便快捷和减轻社会组织负担的原则,全面使用社会组织法人库开展登记管理工作,实行登记、变更、注销、年检、执法“一网通办”。
第五,持续强化公共服务,深化专项行政和社会事务管理改革。做好跨区域婚姻登记试点工作,按照自治区要求4月份将红山区婚姻登记处和元宝山婚姻登记处申报第一批内蒙古自治区婚姻登记“跨旗县区”试点,其他旗县区将按照自治区要求统一安排推进。探索开展婚前辅导和离婚冷静期内对当事人开展婚姻危机干预的有效方法和措施。持续推进文明殡葬改革,年内实现全市惠民殡葬普惠制全覆盖, 积极协调争取各类项目资金,加快补齐公益安葬短板,在“七一”前,以填补殡葬基础设施“空白点”为重点,加快推动已确定项目的开工建设。持续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稳妥有序推进散埋乱葬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违建墓地长效治理工作和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规范地名管理,加强城乡地名标志和门户牌管理维护。按时完成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任务。
第六,持续聚焦民政事业安全发展,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民政服务机构安全。虽然当前全国所有地区均已都列为低风险地区,但是“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形势和要求没有变,我们民政部门作为疫情防控的重点部门,在疫情防控方面决不能有丝毫松懈,更不能有厌战思想,要以强有力的措施巩固好我们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安全责任制,坚决遏制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建立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督查检查常态化机制,从严从细排查化解安全隐患,落实好人防、物防、技防各项措施,确保民政服务机构安全运营和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
第七,认真做好“十四五”民政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民政“十四五”规划是引领保障新发展阶段民政事业发展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意义非常重大。大家要对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当地民政事业发展实际,积极同当地发改部门和市局业务科室沟通对接,做好赤峰市和各旗县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有关民政内容的研究审核,精心编制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协调编制养老服务、殡葬、儿童福利等专项规划,构建覆盖全面、分层分级、衔接配套、保障有力的民政规划体系。统筹考虑我市民政工作实际,目前,市局在编制市本级民政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方面,初步确定了一个基本框架,主要包括:推进“5大工程”,实施“6个重点项目”,实现“4个发展目标”。即: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儿童福利领域、殡葬领域、区划地名、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工作“5大工程”,实施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赤峰市养老服务领域建设、构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赤峰市北部区域精神病人福利院、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领域建设、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建设“6大项目”,逐步实现养老服务体系、殡葬事业发展、儿童福利体系、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体系“4个发展目标”。这个初步“框架”是考量了自治区“十四”期间拟定的目标任务和部署安排,并结合我市实际充分酝酿形成的,希望各旗县区认真对照,全面梳理本地区相关领域的工作实际,在编制本旗县区“十四五”规划时综合把握。
第八,在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中发挥民政力量。在上周,市委市政府连续召开了两个重要会议,分别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会和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创建文明城市和优化营商环境是市委市政府今年推动的重点工作,在这两项工作中,我们民政部门也承担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在社区治理、深化改革、优化服务方面,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希望我们各旗县区、各科室认真对照和梳理我们在这两项工作中承担的具体任务,拿出真招实招,在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中贡献出民政力量,从而也通过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推动我们民政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持之以恒全面从严治党,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狠抓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积极做好党史学习教育,特别是围绕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立足民政工作实际和民政服务对象“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创新思路,制定具体实践项目,充分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以主题实践活动成果确保党史学习教育的成效。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基本制度,以增强政治功能,提升支部组织力为重心,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弘扬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
二是夯实民政工作基础,不断提升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要加强民政干部法治教育和普法宣传,深化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要加快推进民政标准化建设,探索建立社会救助、养老助残、儿童保护、基本殡葬服务等业务领域地方标准,形成科学合理、层次分明、全面配套、功能完备的地方民政标准体系。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要不断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推动“互联网+民政服务”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金民工程”项目实施,不断提升民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供给能力,为民政服务对象提供“一站式”服务。要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建立健全以乡镇民政助理员、嘎查村民政协理员为主体,以乡镇、嘎查村级社会工作站点为依托,以社会工作者、志愿服务队伍为补充的基层民政工作格局,使基层民政机构更加健全,人员更加齐备,运行更加顺畅。要持续提升民政综合业务工作水平,在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方面,今年我们要下大力气解决信息报送和调研报告,数量、质量参差不齐的现象,全面加强调度和通报的频次和力度,切实形成一批好的信息和调研报告。同时,全面落实政务公开、信访办理、机要保密等制度要求,使民政工作更多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认同和人民群众的认可。
三是要树立“严实细”的工作作风,进一步营造争先创优的氛围。2020年,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市民政重点工作评估被自治区评为“优秀”等次,这是全市民政系统各级党组班子精心谋划、狠抓落实的结果,是广大民政干部职工埋头苦干、奋勇争先的结果。今年我们将进入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推动实现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全区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发扬“严实细”的工作作风,保持争先创优的精神状态,以优异的工作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