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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清卿在全市民政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 赤峰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0-06-02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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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担新使命 奋进新时代

全面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闫 清 卿

(2020年5月22日)



同志们:
  这次全市民政会议,是市政府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深入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取得的成就,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民政工作的主要任务。
  下面,我就全市十八大以来工作开展情况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计划谈几点意见。
  一、聚焦重点,攻坚克难,全市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成效显著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民政系统全面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市政府关于民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奋力推进民政工作改革创新发展,实现了全市民政事业新的发展和进步。
  ——过去几年,不断完善的救助保障政策,让基本民生保障网持续织密筑牢。认真落实脱贫攻坚“社会保障兜底一批”部署要求,首创低保评定“劳动力系数法”,在全区推广,并得到民政部肯定。低保评定管理体系首获国际化标准ISO9001认证。截至2019年底,已将15.3万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持续推进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建立综合认定指标体系,运用大数据分析开展精准认定工作。扎实推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改革,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制度,社会救助兜底线、救急难、保民生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2013年以来,全市累计发放困难群众救助保障资金94.18亿元,年均保障城乡低保对象37.5万人、特困人员1.98万人,年均实施临时救助3.9万人次、医疗救助44万人次,为近12万人次困难残疾人及重度残疾人发放补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1万人。2019年,全市城乡低保保障标准较2013年分别增长66.27%和82.43%,年均增幅11.01%和13.74%;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较2013年分别增长46.46%和190.38%,年均增幅7.74%和31.73%;对1.4万名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进行关爱保护。
  ——过去几年,日臻完善的养老服务体系,让老年人获得感更强。印发了《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支持和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初步建立了“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截止目前,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达到了73所、床位9236张;建成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13所、床位1537张;建成农村牧区互助养老幸福院249所,户数为4819户,覆盖了466个嘎查村,已经初步建成了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以“12349”便民为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为重点的“互联网+养老服务”取得积极进展。通过专项整治,养老服务机构运营重大风险隐患指标整治合格率达到了100%。全面实现了高龄津贴普惠制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全覆盖,分别惠及7.8万和84.6万老年人。
  ——过去几年,不断创新发展的治理方式,让基层社会治理活力不断彰显。以深化“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重点,圆满完成了第九届、第十届嘎查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打造城乡社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红山区通过“国家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验收,完成“党建引领、三社联动、信息化支撑,社会力量参与”主题实验,“金点子”大赛作为典型实验成果被民政部全国推广。阿鲁科尔沁旗“全国农村牧业实验区”中期验收完成,村级重大事务契约化管理得到民政部验收组肯定。持续推进农村牧区社区标准化试点工作,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全部达到标准要求,共有802个嘎查村达到了规范社区化管理标准。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直接登记社会组织216家,占新增社会组织总数23.6%;累计培育扶持社会组织370余家;投入2596万元用于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依法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基本实现全市性社会组织“两个覆盖”工作。全面完成清理规范党政机关干部兼任社会组织职务,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正在有序开展,累计查处非法社会组织5家。
  ——过去几年,不断完善的基本民生服务,让社会服务更加高质高效。婚姻和收养登记工作更加规范,标准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制定出台《赤峰市推进文明殡葬工作实施方案》,为3.2万困难群众减免基本殡葬费用3397万元。积极改善殡葬基础设施,建成并启用了自治区首家网上祭祀平台“赤峰祭祀网”。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建立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全市建设儿童之家21个,确定乡级儿童督导员182名,村儿童主任2352名,实现了乡、村儿童工作者全覆盖。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有序推进,普查3.8万余条地名,设置地名标志162万余块。持续加强平安边界建设,维护了边界地区和谐稳定。
  近年来我市民政事业发展取得的成绩,是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正确领导的结果,是自治区民政厅指导和支持的结果,是全市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积极进取、奋力拼搏的结果,是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向关心支持民政工作的各位领导和有关方面、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二、提高站位,明确靶向,努力开创新时代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既从政治高度明确了民政工作的重要责任,又强调了其重要的社会功能和作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关键在落实。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需要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聚力推进脱贫攻坚,着力做好兜底保障工作
  一要落实兜底保障政策措施。开展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摸底排查,持续实施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政策,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全面监测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以及建档立卡边缘人口,落实“单人户”、渐退期等特殊政策,用足用好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兜底保障政策,切实把完全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基本生活兜起来。健全兜底保障长效机制,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加快构建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救助制度体系,为“十四五”和更长时期解决相对贫困问题打下坚实基础。
  二要突出重点进行帮扶。按照“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的,在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资金拨付、资金配套比例等方面加大对贫困地区的倾斜力度,帮助其尽快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提升兜底保障水平。结合实际落实针对贫困残疾人、贫困老年人等群体脱贫特惠政策,帮助他们与其他贫困人口一道同步脱贫。
  三要合理把握救助标准。稳步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合理引导预期,既要保持农村牧区低保标准动态达到或超过扶贫标准,又要防止标准定得过高、提的过快。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受到影响。要高度重视城市困难群体贫困问题,逐步将工作布局由农村为主向城乡统筹转变,落实相关政策规定,推进城市困难群众解困脱贫,加大临时救助力度,着力解决好群众突发性、紧迫性和临时性生活困难问题。
  (二)聚力夯实民生保障基础,服务救助特殊群体
  一要持续提升社会救助质量。要进一步加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力度,坚持把补齐短板、防范风险、守住底线作为助推“十四五”时期救助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及时发现、主动救助、定期回访等相关制度体系,严防因得不到有效保障而出现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发生。深入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改革,根据不同群体的救助需求,统筹整合社会救助资源,提供多元化、针对性救助服务。围绕解决支出型贫困问题,研究改进低保对象认定办法,加快实现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城乡统筹,全面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救助服务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解难作用,完善异地救助机制,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畅通救助资金发放渠道,确保各类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切实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要注重做好特困群体救助保障。加强对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和各类困境儿童的关爱保护,强化家庭尽责、政府主导、全民关爱、标本兼治的关爱保护机制。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每个旗县都有一个开展儿童福利工作的实体机构。进一步加强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工作,到今年年底将父母重病、重残、服刑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全部纳入保障体系。进一步规范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流程,强化对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服务机构监管,切实维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要稳步提升基本民生保障规范化建设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改革低保民主评议办法,建立完善社会信用机制。建立低保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巩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果。搭建全市社会救助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利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信息技术,对内衔接业务、对外畅通部门间联系渠道,促进信息资源共享。进一步完善旗县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问题,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让群众“只进一扇门”“只跑一次腿”,不断织密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安全网。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推广特困供养标准体系建设、救助信息全面公开、购买服务多维发展等经验做法,加强临时救助和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
  (三)聚力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一要集聚力量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优惠政策,继续大力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各类养老服务机构,满足社会不同层次人群的机构养老服务需求。积极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鼓励各类养老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持续推进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到2022年,力争所有街道至少建成一个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90%以上。到2025年,全市城市社区基本建立起形式多样、覆盖全面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养老服务设施不断改善,服务内容不断拓展,服务方式不断丰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专业化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不断壮大。按计划进行敬老院整合达标升级行动,全面完成敬老院整合工作。推进农村牧区互助养老幸福院标准化建设,规范完善互助幸福院管理体制与制度,做好资助项目核查。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业发展行业标准,促进养老机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升。有效打通和盘活养老服务资源与医疗服务资源,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为养老照护提供可靠资金保障。
  二要突出重点推进殡葬服务改革和婚姻管理。加快推进文明殡葬改革,深入落实《赤峰市推进文明殡葬工作实施方案》,分阶段落实目标任务,全面推进《赤峰市推进文明殡葬工作五年行动计划》,确保在“十四五”末实现惠民殡葬普惠制、公益性骨灰安放服务、“厚养礼葬”服务三个“全覆盖”,将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各有关规划和公共财政支持范围,多渠道增加殡葬服务供给,补齐公益安葬短板,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树立厚养礼葬、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理念、新风尚。全面加强殡葬行业监管,切实规范殡葬服务机构管理。进一步做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巩固“住宅式”墓地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将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超标准建设墓地等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推动殡葬火化设施排放环保达标,到今年年底全市所有殡葬火化设施排放物要全部达到环保标准。推进婚姻颁证服务工作创新,完善婚姻登记信息联网查询功能,提高婚姻登记当事人身份核验的准确性,拓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推动婚俗改革,倡导简约适度、健康文明的婚嫁礼仪。推进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
  三要注重效能发展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稳妥开展慈善组织直接登记试点,创新慈善捐赠载体和方式,完善慈善表彰制度,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慈善和公益事业。持续做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筹措资金和公益金助力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按照“三岗十八级”探索建立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序列和薪酬体系,探索持“社工证”专业社工激励保障制度。建立以城乡社区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专业社会工作人才为支撑的“三社联动”工作机制,开展好“三区计划”和“牵手计划”,以点带面推动社会工作。加强社工人才培养和社工服务机构培育,更好发挥专业服务作用。推动落实《志愿服务条例》、志愿服务“时间银行”积分制度,探索开展志愿服务和积分兑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以脱贫攻坚和社区志愿服务为重点,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四)聚力发展最基础的社会治理,推进共建共治共享
  一要强化示范带动推进城乡社区治理。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国家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等政策要求,继续推动工作力量和资源下沉到社区,提升城乡社区治理与服务能力。继续推广红山区实验区主体实验成果,按照“一居一品”“一村一品”思路,继续打造一批品牌社区。推动阿鲁科尔沁旗国家农村牧区实验区实验主题成果落实,总结形成以契约化为主线参与农村牧区社区治理的经验模式,助力实现乡村振兴。实施社区事务准入制度,建立社区小微权力清单。实施社区场所建设专项行动,2020年底将租赁借用办公场所和面积狭小场所全部清零。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极作用,提升社区协商水平,扩大群众对基层公共事务的依法有序参与。发挥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到2025年,基本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社区治理格局,有效提升社区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二要强化政策支持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各地各有关部门责任,确保到今年9月底前全面保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持续提升社会组织党建“两个覆盖”工作的质量和成效。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税费优惠等政策措施,大力培育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逐步将更多的公共服务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接。不断健全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措施,健全综合监管体制,加大对社会组织意识形态、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开展评比表彰达标和募捐等活动的审查检查力度,坚决取缔非法社会组织,不断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三要强化规范管理推进区划地名工作。贯彻《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进一步提升区划管理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审慎稳妥开展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要重点加强城乡地名标志管理维护,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有人管、管得住”。要积极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应用,深化平安边界建设,维护边界地区和谐稳定。
  三、齐抓共管,细化措施,形成推动全市民政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民政工作关系人民群众婚丧嫁娶、生老病死、基本生活保障,新时代民政工作服务领域更为广阔,服务对象更为多元,工作推进任务更加繁重。
  一要努力形成齐抓共管民政工作的新局面。各级民政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向本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工作,努力争取本地党委政府在民政重点工作部署、研究解决民政工作重大问题、加大民政资金投入和工作保障、关心民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争取更多更大支持,努力实现齐抓共管的民政工作格局,为民政事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确保把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要积极主动协调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民政工作,密切配合,共同为民政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要持续深化民政工作改革创新。要持续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把该管的管好,该放的放到位,进一步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不断扩大和优化服务市场供给。重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力量,更好地为服务社会和群众提供支持保障。重点加强旗县区、苏木乡镇、嘎查村三级民政信息化平台建设,大力推进“一门受理”、“一网通办”等便民服务措施,提高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鼓励各旗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发挥优势,积极探索创新、先行先试,努力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
  三要强基固本全面提升民政工作能力。要以加强旗县区、苏木乡镇、嘎查村三级民政工作为重点,积极推动苏木乡镇、嘎查村民政(生)助理员队伍建设。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落实自治区有关要求,严格落实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所需的各类经费。要加强基层能力建设,今年底前全市所有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经办机构要全部达到有经办人员、有经办机构、有工作条件、有工作经费的“四有”标准。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认真落实为基层减负的部署要求,腾出更多精力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
  四、加强领导,夯实责任,推进民政系统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各级民政部门党组要自觉服从党中央和各级党委的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各项工作和提升自身建设。要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政治责任,坚持从政治高度认识、推进和发展民政工作。全面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要加强把关定向,确保作出的各项决策和出台的政策措施充分体现党的意志,符合党中央要求,贴合各地实际。强化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守意识形态工作阵地,持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正确引导。全力支持纪检机关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为派驻纪检部门开展工作提供保障,做好服务。
  二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要加快推进依法行政,让各项民政工作在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下不断向前发展。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快推进和落实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克服“懒政、怠政”现象,依法惩处失职、渎职行为。要不断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民政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要通过制度建设,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三要全面抓实各项党建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抓好政治建设,坚持把讲政治和做到“两个维护”放在首位,要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主责主业和工作重心,保证民政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加强理论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不断夯实党员干部思想理论根基。要突出抓好制度建设,以制度为抓手,全面提升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以提高组织力和政治功能为重点抓实基层支部。要突出抓好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加大纠正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力度,积极为基层减负,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四要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教育引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大力加强政治品德和思想道德教育,通过正反典型的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贯穿于各级民政系统干部管理和使用的全过程。要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严肃处理违纪违规行为,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要深化内部巡视工作,建立上下联动监督网。加大对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的监督力度,加强组织人事、机关党委纪委与派驻纪检组的协同配合,统筹运用多种手段,形成监督合力。要加强对关键部位的重点监督,管好用好低保、彩票公益金等民生资金,坚决查处和惩治民政领域各种侵害群众利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要加强对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督促指导,加大通报曝光、典型案件剖析力度,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震慑作用。通过标本兼治,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同志们,做好民政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提振精神,扎实工作,奋力开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为决战脱贫、决胜小康,加快赤峰跨越崛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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