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闫清卿
(2019年3月29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全国、全区民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民生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总结2018年工作,研究部署2019年工作任务,推进全市民政事业在新起点上创新发展。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大力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管党治党全面从严
过去的一年,各级民政部门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了理论武装。其中,市民政局坚持以上率下,带头示范,修订完善了《赤峰市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党组中心组2018年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制度等纳入了重要学习内容,全年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8次,局机关党支部开展理论学习研讨近20次,撰写调研报告14篇,联合驻局纪检组开展了民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形成了管党治党严、紧、硬的良好局面,全市民政系统“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四个自信”更加坚定,“两个维护”更加坚决,“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牢固树立。
(二)积极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创新,各项民政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1.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扎实推进。一是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衔接,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了保障范围。截止2018年底,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9.4万人,社会兜底14万人,占比35.71%;其中未脱贫人口5.34万人,社会兜底3.1万人,占比58.16%。二是稳步提升困难群众救助水平。全年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1.3亿元,全面保障了34.3万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635元/月和4455元/年。全年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94亿元,救助50.3万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8595万元,救助5.5万人次。发放特困人员供养资金1.8亿元,保障特困人员2万人。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和文革“三民”补贴资金9222万元。三是着力加强基层服务能力建设。积极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出台了《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 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办法》,有7个旗县区开展了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共支出购买服务经费1251万元,购买服务项目13个。全年整合敬老院33所,进一步提高了管理和服务水平。
2.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事业快速发展。一是持续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年投入各项养老服务建设资金4004万元,新增各类养老服务床位1661张。截止2018年底,全市养老机构达到了75所、床位9342张。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达到113所、床位1446张。农村牧区互助养老幸福院达到212所,覆盖了410个嘎查村,已初步建成了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二是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全年新增社会办养老机构9所,床位568张。下拨社会办养老机构补贴资金967万元。三是认真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对全市75家养老服务机构进行了排查整治,进一步健全了服务标准和岗位职责,完善了安全、财务、管理等制度。四是全面落实各项社会福利政策。全年销售福利彩票5.57亿元,筹集福彩公益金1.6亿元。市慈善总会筹集款物5454万元,大力支持扶贫、教育、医疗等慈善项目。发放高龄津贴8228万元。完成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为全市73万名6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
3.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开展。一是全市2059个嘎查村民委员会、291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圆满完成了第10届换届选举工作,按期换届选举率和一次性选举成功率均达到100%。嘎查村党组织书记、主任“一肩挑”从上届的4.52%提高到37.83%。依法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村级民主管理监督机制。二是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全年投入社区建设资金425万元,对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社区福利性、公益性服务进行资助。全市农村牧区社区达到633个,其中2018年新增150个。红山区“国家社区治理与服务创新实验区”工作通过了国家考核验收。阿鲁科尔沁旗“牧区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试验区”工作稳步推进。三是不断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全年新登记社会组织237个,变更登记49个。完成了815家社会组织的年检工作。依法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全市共劝散、取缔、查处7家非法社会组织,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社会组织党的工作实现了全覆盖。
4.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完成了全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共普查地名信息11大类、3.9万余条,地名普查成果数据已通过了国家的全面审核和入库验收。与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应用相关的图、录、典、志等已陆续编纂出版。完成了宁城县甸子镇更名为右北平镇工作。全市边界地区长期和谐稳定。二是加强儿童关爱保护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将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行动常态化、制度化,将全市8445名留守儿童、6794名困境儿童纳入了有效监护范围。全市配备了182名乡镇儿童工作督导员、2352名村级儿童主任,实现了全覆盖。在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建立了“儿童之家”;新建社区“儿童之家”19个。为636名孤儿发放保障金914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002人(次)。不断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管理,全年办理婚姻登记4.1万对,合格率100%。三是认真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实施惠民殡葬,为3743人免除基本殡葬费用424万元。
5.认真做好机构改革期间的双拥、优抚、安置、救灾、老龄等工作。一是全面加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将全市1623名退役士兵按要求进行了安置,对667名退役士兵开展了技能培训。二是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政策,发放各类优抚资金1.2亿元,全面保障了近1.3万名优抚对象的生活和医疗待遇。积极开展公祭革命烈士等褒扬活动。投资1000多万元的市烈士陵园陈列馆完成了布展工作。三是全力做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全年下拨中央、自治区救灾资金4988万元,救助困难群众26.3万人。市本级下拨旱灾资金951万元,救助受灾群众7.5万人。投资165万余元建成了全市救灾物资储备调配系统,使我市救灾减灾工作实现了统一指挥调度。在“5.12”防灾减灾宣传日期间开展了多项应急演练和防灾减灾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应急处置能力。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的看到,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民政工作仍然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一是社会救助补助水平不高,在全区排名靠后。救助的时效性、精准性还不够高。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双向衔接仍需加强。二是养老服务体系虽然已经初步成型,但服务水平不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水平不高,机构养老的供给结构不合理,农村敬老院等养老服务资源的整合需进一步加快。三是民政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存在互联互通难、信息共享难、业务协同难等问题。四是基层基础建设仍然薄弱,一些服务机构和服务设施的管理不规范,矛盾和隐患比较突出。对于上述问题,我们要以攻坚克难的精神,下大力气予以解决。
二、2019年的形势和任务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是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机构改革全部到位,广大民政干部职工在新的起点上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一年。全市民政工作要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民政工作放在打赢脱贫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重大决策部署中统筹谋划,努力推动新时代民政工作实现新发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要持续加强理论武装。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根本遵循,必须紧紧依靠,牢牢把握,全面贯彻。各级民政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代表团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为做好新时代民政工作,推进全市民政事业改革创新打牢思想和理论基础。
二要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级民政部门党组(党委)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从政治高度认识和推进民政工作。要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基层党建融合发展。要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
三要持之以恒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深入整治“四官”,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要认真开展农村牧区低保整治、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殡葬突出问题整治等民政领域相关专项治理工作,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加强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
(二)认真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部署,准确理解把握新时代民政工作的新定位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刻变革。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我市各级民政部门机构改革已基本完成。
要深刻理解把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关于新时代民政工作的定位。概括起来说,新时代民政工作的主责聚焦于“三最一专”:一是最底线的民生保障。主要是保障低收入贫困群众、孤弃儿童、生活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的衣食冷暖,对留守和困境儿童、留守老人、家庭暴力受害人等群体给予必要的关爱或监护,发展慈善事业。之所以叫“最底线”,是因为民政保障的是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吃饭、穿衣、监护等维持最基本生存的权益。同时,这个“最底线”也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内容不断丰富、标准和水平不断提高。二是最基本的社会服务。主要包括养老服务、婚姻登记服务、殡葬管理服务等方面。之所以叫“最基本”,是因为这些社会服务是人们生命周期中最基本的环节,事关每个人和每个家庭基本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最基础的社会治理。主要包括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社会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等方面。四是最悠久的专项行政管理。主要是行政区划、地名、行政区域界线管理,这是体现国家“存在感”、形成民族“内聚力”的关键因素,是中华民族绵延几千年的重要烙印与标志。新“三定”规定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做好新时代民政工作提供了法定依据。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抓好落实。
(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政府决策部署,扎实做好2019年民政工作
1.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一是认真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农村牧区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衔接。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的帮扶支持力度。二是切实做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相关工作,将完全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建立低保兜底保障脱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开展丧失劳动能力贫困人口救助兜底保障未覆盖“清零达标”专项行动。三是稳步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救助标准增幅达到全区平均水平。各旗县区要在提高保障标准的同时,同步提高人均补助水平。统一集中、分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达到8000元/年,城市达到952元/月。四是加强信息化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和大数据核对,进一步提高救助时效性与精准度,实现规范化管理。五是积极开展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和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活动,进一步优化低保审核审批程序,完善低保对象综合认定体系。六是加强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管理“回头看”活动和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七是完善社会救助部门协调机制,发挥好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积极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认真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
2.着力提高养老服务水平。一是认真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二是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登记和管理工作,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养老服务机构黑名单制度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切实维护和保障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围绕发展城市养老服务业,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建设,努力形成一批地方性养老服务行业标准。积极开展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充分发挥养老机构的支撑作用,辐射带动养老服务进社区进家庭,着力补齐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短板。四是围绕提高农村牧区养老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敬老院集中整合工作,年内要完成总体整合工作进度的80%,确保到2020年底完成集中整合任务;积极开展解决敬老院生火炉、用旱厕问题专项行动,2019年底要实现“清零”目标。大力发展农村牧区互助养老服务,加强农村牧区互助养老幸福院和农村牧区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为农村牧区留守、空巢老人提供养老服务。全面建立农村牧区留守老年人巡访制度。五是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兜底保障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农村牧区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逐步为农村牧区低保、低收入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老年人提供低偿或无偿的集中托养服务。六是认真落实高龄津贴制度,继续推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配合开展农村牧区低保老人“光明行”公益活动。
3.持续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一是认真落实推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要求,进一步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做好嘎查村“两委”换届“回头看”工作。结合民政部门职能职责,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村级事务民主管理和村务公开。二是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积极推广红山区“国家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实验成果,进一步提升我市城乡社区建设水平。积极推进阿鲁科尔沁旗“全国牧区社区建设”实验区工作,迎接民政部中期评估验收。三是认真落实民政部、中组部等7部委《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开展制定(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年底全市村规民约覆盖率达到100%,居民公约覆盖率达到60%。四是加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工作,继续推进社会工作“三区计划”和“牵手计划”,引导社工机构为贫困旗(县区)提供专业化社工服务。实现社区志愿者注册人数达到社区常驻人口的15%以上。五是积极探索赋予特殊法人资格后的居民委员会履行法人责任、行使法人权力、提高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的有效途径。
4.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引领,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一是扎实开展“六个好”党组织(坚持政治方向好、团结凝聚群众好、推动事业发展好、建设先进文化好、服务人才成长好、加强自身建设好)创建工作,着力构建适应我市社会组织发展、符合社会组织党建要求的工作机制与工作规范,持续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二是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建立全市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依法开展日常登记和年检工作。三是继续做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按要求完成审计整改任务。推动组建社会组织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和改进社会服务管理监督。四是加快发展慈善事业,加强对公开募捐活动的监管,出台《慈善组织认定办事指南》《慈善组织申请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办事指南》和《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备案办法》。进一步完善慈善信托政策,做好慈善信托备案工作;推进慈善超市建设。
5.扎实推进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和儿童福利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即将出台的《赤峰市推进文明殡葬实施方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有效落实。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工作”,持续推进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改落实,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二是深化婚俗改革,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管理,推进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完成建国以来婚姻登记历史档案数据补录入工作。三是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展“救助管理工作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四是全面落实儿童福利政策,进一步完善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儿童之家建设力度,加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和儿童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切实履行好留守(困境)儿童生活兜底和监护兜底责任。
6.稳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工作。一是认真宣传贯彻《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和《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稳妥规范做好行政区划变更审核、报批有关工作。二是深入开展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规范蒙古语地名,推进地名标志设置,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和优秀地名文化宣传弘扬,继续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三是启动盟市界第六轮联检工作。认真排查处置边界隐患纠纷,深化平安边界建设,维护边界地区长期和谐稳定。
(四)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近期,中央召开了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先后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排查本地区民政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提高防范化解能力,切实做到防范于未然。
1.深入排查整改民政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风险隐患
近年来,我市民政资金管理使用较为规范,为推进民政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隐患:一是对民政资金管理使用政策研究不透彻,对资金的使用方向、使用原则把握不准。个别地区和单位资金管理使用制度不完善。二是资金管理使用的预算性不强,对全年资金管理使用的动态掌握不及时、不精准,民政资金或结余、或缺口、或回退,常常进行临时调整,直接影响了我市民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及上级对我市民政资金的支持保障力度。三是项目管理问题较为突出。对本级福彩公益金使用缺乏总体规划,或迟迟不做项目,资金长期结余;或不符合公益金使用要求,利用本级福彩公益金补充经费不足;或分配使用不科学,过度偏向某一类项目。个别地区与财政沟通不畅,对本级福彩公益金失去了主导权。上报项目不细不准,更有个别地区将项目重复上报。
2.深入排查整改可能引发冲击道德底线的风险隐患
民政对象大多属于弱势群体,极易引起社会的关注和同情。一旦出现极端事件,往往会触碰社会的道德底线,极易演化为负面舆情事件。各级民政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排查整改:
一是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受到威胁方面。比如,孤儿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致使个别孤儿生活陷于困境;个别家庭因遭遇重大灾难或其成员罹患重特大疾病得不到及时救助,而使其生活陷于绝境;救助金发放不及时致使部分困难群众的生活得不到保障等。
二是服务对象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方面。比如,民政服务机构的儿童、老人被打骂虐待;流浪乞讨人员因得不到及时救助而冻死、饿死;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因得不到有效监管而被虐待等。
三是人们的爱心善举受到挑战、社会基本信任和同情受到欺骗方面。比如,慈善捐赠行为被欺骗;民政公共服务设施被滥用;村居委办公用房或社区服务设施用来出租谋利;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受到质疑等。
3.深入排查整改安全生产方面的风险隐患
安全生产是发展的前提,是必须抓好抓实、管好管住、没有退路的重大政治责任。就我市民政系统来讲,经过一段时间的大力整治,带来了不少积极的变化,安全生产的总体形势稳定。但是必须清醒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懈怠、麻痹情绪一定程度存在,安全生产的压力仍然很大。通过今天的会议,再一次提醒大家:“祸患积于忽微、风险藏于懈怠”。各地区、各单位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久久为功,常抓不懈。一要深入排查整改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落实方面的问题,始终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危机感,把安全工作抓实抓细。二要深入排查整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把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作为快速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的有效途径。三是深入排查整改应急能力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把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作为减少事故损失的最后一道防线。四要认真落实预防为主的原则,把深入排查整改问题隐患作为减少和预防事故的有效手段。
再次强调一下敬老院整合工作。开展敬老院整合是提高敬老院安全管理和服务水平的关键一招,自去年启动以来,各旗县区做了大量工作,已经整合了33所,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19年一定要完成整合80%的目标,确保到2020年完成敬老院整合工作。请各旗县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力推进。
4.深入排查整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根据民政部门新的职能定位,目前民政领域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风险有所降低,但一些领域仍然存在风险隐患。比如养老服务机构非法集资、社会组织或慈善组织非法集资、救助政策落实不精准、个别服务对象采取极端报复社会行为、边界纠纷等引发群体性上访、械斗的风险隐患仍然存在。
5.深入排查整改社会组织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风险隐患
一是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方面。随着社会组织登记数量的快速增长,一些地方出现了登记审批不严格,日常管理不规范,执法检查不落实,与业务主管单位联动不到位等问题。比如民办养老机构、民办学校、社会办医疗机构等,涉及服务对象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加强登记管理。这里重点强调一下民办养老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取消了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设立许可,改为备案制度。各地区要深入研究由许可制度改革为备案制度后的工作衔接问题,深入研究如何加强民办养老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
二是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建设方面。要强化社会组织网站、出版物以及举办报告会、研讨会等活动的备案管理。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五)不断加强民政领域改革创新,进一步提升民政部门服务保障能力
一是积极推进民政领域改革创新。要按照机构改革后赋予民政部门新的职能定位,认真落实新“三定方案”,优化民政职能配置,完善部门协调机制。要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跟进健全民政政策制度,重点推进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村规民约社区居民公约的实施意见》《赤峰市城乡社区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赤峰市推进文明殡葬实施方案》等。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
二是加强民政工作法制化、智能化、精准化、精细化、专业化建设。积极开展民政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大力推进“互联网+民政服务”,加快信息技术与民政工作融合应用。认真落实精准、精细工作要求,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服务管理,努力实现政策制度精准,服务对象精准,管理服务方式精细。加大民政领域地方标准制定力度,加快形成一批地方标准体系。通过加强“法制化、信息化、精准化、精细化”建设,全面提升民政工作专业化水平。
三是加强民政直属事业单位规范化建设。各级民政直属事业单位要围绕重点工作,持续提升服务保障能力。要积极树立标准意识、示范意识和窗口意识,不断在“强管理、优服务”方面下功夫,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加快市本级老年养护院项目建设,确保年内投入使用。积极推进市精神病人福利院项目建设。
同志们,新时代要有新作为。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落实2019年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开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