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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月楼同志在全区民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推进会上的讲话

来源: 赤峰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17-06-02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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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会议是厅党组认真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十届二次全会、自治区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和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的各项部署,对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政系统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刚才,冯呼和同志宣读了《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方案》,呼伦同志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讲了很好的意见,大家要认真落实。

2016年,全区民政系统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认真开展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学习工作,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从严治党“1+3”制度体系,“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效落实,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全面加强,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有新提升,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有新转变,为推动全区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新的重大部署,明确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确立了习近平总书记是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作的重要讲话,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根本遵循。全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提供了制度保障。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二次全会、自治区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对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作出了新的部署,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

下面,我就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开展好“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建设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是在全面深化改革、决胜全面小康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主题重大、影响深远,必须持之以恒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出,“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讲政治不是老调重弹,不是空洞的政治口号,而是有很强现实针对性的。我们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要提高政治站位,善于从政治上把大局、看问题,善于在政治上谋划部署推动工作,坚定站稳政治立场,切实加强政治历练,不断提高政治能力,坚决防止和克服忽视政治、淡化政治、削弱政治的倾向,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要把讲政治落实到业务工作上,融入到具体实践中,体现到工作成果上,不折不扣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到令行禁止。

二是要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党员干部要讲政治、守规矩、顾大局,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就是最大的政治、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最重要的大局。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就是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中央权威,首先要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必须强调,全党只有一个核心,那就是习近平总书记这个核心;只有一个权威,那就是党中央权威;只有一个看齐方向,那就是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决不能把“核心”“权威”“看齐”层层推下去。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关键是要对党绝对忠诚,做到思想上衷心拥护核心、政治上坚决维护核心、组织上自觉服从核心、行动上紧跟核心,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三是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等,按照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九个不准”(不准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准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策的言论,不准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不准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准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不准搞封建迷信,不准信仰宗教,不准参与邪教,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要求,自觉划出政治红线和行为底线,始终在纪律和规矩之下行动,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四是要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是党的建设中带有根本性、基础性的问题,关乎党的团结统一,关乎党的生死存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解决不按规定开展党内活动、组织生活质量不高、流于形式、难以发挥作用等问题,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坚持党内民主,营造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作为共产党人,我们要有勇于自我革新的勇气,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不断提高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五是要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出全面部署。各级党组织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始终把思想教育作为第一位的任务,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学思践悟、知行合一,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要坚持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精心安排学习内容,把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强化分类指导,重在解决问题。今年底,各级党组织要对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进行评估总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六是要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持续开展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抓好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和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对重大思想理论问题的正确引导,使党员干部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社科理论阵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理规定(试行)》精神,做好思想文化类学会协会等社团登记管理工作。加强对《内蒙古民政》刊物和民政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意识形态领域阵地的管理和建设,健全网络重大舆情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有效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问题。

二、不断夯实基础,认真抓好基层组织建设

一是指导督促基层党组织更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建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考核,抓好基层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述职工作。二是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换届工作,选好配强党支部班子,把优秀党员选拔到支部书记岗位,推进各级基层组织建设。三是深入开展“双建双创”活动,加强机关党委建设,开展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培育打造民政特色党建品牌。四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运用“三会一课”等制度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确保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五是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统筹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做好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的服务工作。

三、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一是要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认真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从点滴抓起,从具体问题管起,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督促党员干部以本真做人、按角色办事。今年,探索建立内部巡视巡查制度,健全财务管理审计制度。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堵塞漏洞。健全政府采购制度等等。

二是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执行纪律处分条例,发现违纪行为及时处理,该批评的批评,搞教育的教育,扭转“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的不正常情况。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发现苗头立即提醒,触犯纪律严肃查处,防微杜渐,抓早抓小。

三是要驰而不息整治“四风”。持之以恒推进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条配套规定的贯彻落实,密切关注作风领域新动向,坚决防止“四风”问题死灰复燃。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坚决反对简单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形式主义现象。全面贯彻中央厉行节约的规定,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四是要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层层传导压力,着力解决在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方面发现的吃拿卡要、与民争利、优亲厚友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严肃处理。今年,在全区民政系统中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整治工作,一会将做明确部署。

五是要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限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强化权力流程控制,压缩自由裁量空间,着力构建不能腐的制度体系。加强教育引导,充分发挥党内政治文化、中华传统廉政文化潜移默化的影响作用,让党员干部职工从思想源头上消除贪腐之念,着力构筑不能腐的思想堤坝。特别是要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真正把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精心培养起来、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努力形成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干部队伍。

六是开展深化正风肃纪、严肃工作纪律专项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严肃工作纪律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抓住重要节点,紧盯重点部位,加强监督检查,查处解决执行工作纪律方面问题、部分机关干部中存在的“不积极、不主动、不作为”等问题和“四风”问题。

七是领导干部必须严格自律。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表率作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注重在选人用人上把好方向、守住原则,主动防范被利益集团“围猎”,更加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以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带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向深入推进。

四、党员领导干部要敢于担当,切实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一要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提出了党建工作“三问”:是不是各级党委、各部门党委(党组)都做到了聚精会神抓党建?是不是各级党委、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都成为了从严治党的书记?是不是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成员都履行了分管领域从严治党责任?各级民政部门党组织要以实际行动回答好从严治党“三问”,切实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全面承担政治领导、支持保障、协调推进、以上率下、考核追责等重要责任。要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充分发挥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要加强对党支部书记的培训,建立党支部工作经常性督查指导机制,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为党支部开展工作和活动提供必要保障。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承担牵头抓总、政治把关、示范引领、督促指导等主要责任,要抓好党组中心组学习及政治理论学习,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讲一次党课,党课内容要贴近党员、贴近实际,不搞照本宣科。要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推动党建工作责任落实。这次会后,我要与厅党组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分别签订《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各级也要建立健全责任书制度,层层传导压力,促进工作落实。近日,自治区纪委印发了《关于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传导机制的实施方案》,对落实“两个责任”督导工作做出了明确部署,我们要认真抓好学习贯彻。

二要强化党组成员“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党组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好分管领域、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好上下沟通、责任担当、督促指导等具体责任。定期研究部署、定期检查指导、定期听取汇报,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及时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各类活动,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三要强化机关党委和机关党委书记关键责任。机关党委要担负起协助保证、组织推进、教育引领、管理监督、服务带动、述职考核等关键责任。今年要以李纪恒书记提出的当好“四个表率”为主题,开展机关党建工作“走在前、做表率”评优创优活动。以“北疆先锋”和“活力党建”为牵引,抓好学习型、服务型和创新型党组织建设。继续开展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活动,探索设立一类组织、二类组织标兵位次,运用好述职评议和考核评价结果持续激发基层组织建设活力,推进支部规范化建设。各级机关党委书记要切实承担组织领导、谋化实施、教育引领、督促检查等直接责任,从党建述职、考核评价入手,进一步完善述职评议制度和科学考评制度,确保机关党建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四要强化党支部和支部书记直接责任。党支部要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要制定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如实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对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三会一课”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促其改正。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准则》要求开展组织生活,推广党支部主题党日,组织党员在主题党日开展“三会一课”、交纳党费、参加服务群众等活动,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党支部书记要主动创新,切实负起责任,要牵头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生动活泼的支部活动,切实增强活力,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是领导干部必须敢于担当。维护核心,保持一致,不能空喊口号,要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来具体体现。各级党组织在统筹推进党建和业务工作中必须自觉担当起来,要克服一个“怕”字,突出一个“敢”字,落实一个“干”字,“不干,半点马克思主义都没有”。要以担当精神做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涉及民政的各项工作任务,以担当精神推动民政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工作,以担当精神提升法治民政建设水平,以担当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部署,全面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民生民政工作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传递给困难群众。

各级党组织要大力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要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派驻纪检组监督巡查、发现问题,要主动接受监督,支持监督,形成惩治腐败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合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在纪委系统争先创优。派驻纪检组也要进一步创新监督方式,针对民政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及存在问题,加强纪律审查,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五、扎实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关于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自治区纪委已经做了统一部署,刚才冯呼和同志也宣读了民政系统的《工作方案》,我们要认真抓好落实。一要迅速成立专门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班子成员各负其责,认真研究本地区、本单位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规章制度,分解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要迅速动员部署。认真学习全区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动员部署大会和自治区纪委《工作方案》精神,进一步明确集中整治工作的原则要求和方法步骤,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共同参与,务求实效。三要迅速制定方案。会后,厅各直属单位、各盟市、旗县(市区)民政局要按照厅《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阶段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实施台账,认真抓好落实。

(二)要把握关键和重点。一方面,要突出重点环节和重点对象。各单位在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中,要紧密结合民政实际,突出围绕《工作方案》中列出的13项重点查处和纠正问题,分工负责,逐项推进。厅机关和直属单位要紧盯要害部门和廉政风险岗位;基层要紧盯嘎查村(社区)、苏木乡镇(街道)及基层民政服务机构,既要做到“无盲区、全覆盖”,又要突出重点对象。另一方面,要认真清理核查。一要自清自查。厅机关、直属单位和盟市、旗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对照《工作方案》要求,认真查找自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对所属苏木乡镇(街道)、基层民政服务机构和嘎查村(社区)近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大起底”,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台账,扎实推进问题整改。二要互查联查。在旗县(市区)、苏木乡镇开展异地交叉、明查暗访等活动。与各级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密切配合,联合行动,多管齐下,形成工作合力。三要开展群众排查。加强舆论宣传,扩大集中整治活动的社会知晓率、影响力和群众参与度,畅通举报渠道,使群众能够随时随地、无门槛、无障碍地反映问题。

(三)要强化整改、化解上访积案。对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严肃处理,确保“拔毛”的要及时清退、返还、拨付、上缴。要以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为突破口,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着力推动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到基层。要通过快查严处典型问题,建章立制管住长远,做到“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办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出台一批制度规范”,确保民政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基层涉纪上访积案得到有效化解,基层腐败存量明显减少、增量有效遏制,以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四)要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一是规范服务流程,优化服务程序,提高服务质量。从厅机关到基层各级民政部门,都要认真梳理,查找问题,本着为民便民高效的基本原则,不断改进服务。二是规范民政专项资金安全运作机制。健全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对资金的申请审批、复审变更、兑付发放程序制定严格规范的操作规程。三是加强对资金发放环节的管理。在审批上建立集体评议、定期审查、随机抽查、公开公示、监督举报等制度。在管理上坚持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原则。在发放上建立严格的发放手续,坚持社会化发放。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组成专门检查组,对厅机关和基层民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定期接受审计、纪检部门的审计和检查,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从源头上防范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加强与检察、监察、审计等部门的合作,建立民政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形成高压态势,努力实现“雁过拔毛”式腐败不能有、不敢有、不再有。

另外,还要强调一项工作。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民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着力整治“村霸”问题的通知》,明确今年将开展“村霸”问题专项整治。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主动配合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同志们,新的形势和任务对我们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一定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不断加大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和自治区成立70周年,为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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