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民主集中制,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加强对全局重大决策事项、重要干部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以下简称“三重一大”)的监督和管理,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重大决策事项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意见措施;
(二)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年度工作要点,年度和阶段性重要工作安排部署;
(三)全局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四)局机关及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人事制度改革;
(五)以局党组名义下发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实施方案及涉及全局范围的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等;
(六)以局党组名义呈报上级部门的重要请示、报告;
(七)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事项
(一)局管干部职务和职级的任免;
(二)局管干部职工的调动、交流、轮岗;
(三)后备干部人选推荐;
(四)市委管理干部的提名推荐;
(五)工作人员的考录遴选和调入调出;
(六)对干部职工的考评表彰奖励;
(七)对违犯党纪政纪干部职工的处理意见;
(八)其他干部人事管理的重要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一)工程建设等重大项目;
(二)使用财政资金及单位自有资金对办公场所的新建、修缮、改造项目,投资较大的公共设施的购置、修缮及设备更换等;
(三)民政重大民生保障项目、福彩公益金项目等;
(四)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和节庆活动项目;
(五)其他需要党组集体讨论的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四、大额资金使用事项
(一)财政拨入的专项资金、专项经费等;
(二)年度财务预算开支情况
(三)单位大额举债、集资、援助、捐赠事项;
(四)大额物品采购项目;
(五)国有资产处置、出租、出借;
(六)大额预算外开支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