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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民政局坚持“四个到位”扎实做好高龄津贴工作

发布日期:2024-10-21 08:54 来源:赤峰市民政局

高龄津贴是一项重要的社会福利政策,旨在改善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提高他们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为切实保障好全市高龄老人基本生活,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让群众知晓惠从何来、惠在何处。赤峰市民政局采取多项措施,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让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截至9月末,全市累计发放高龄津贴7996.98万元,惠及高龄老人88913人。

一是政策宣传到位。通过政府部门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清晰地公布高龄津贴的发放标准,包括年龄界限、发放金额等具体规定;通过社区宣传栏、网格微信群、张贴通知、入户走访等形式,广泛宣传高龄津贴相关政策、发放范围、时间、标准和审批发放程序等信息,将高龄津贴相关政策宣传到户、到人。

二是人员摸排到位。指导各旗县区民政局认真核对申请人信息,动态管理新增和死亡高龄人员信息,通过积极落实主动发现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纳入保障范围,提前通知即将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本人或者家属进行高龄津贴申请,群众可通过“内蒙古高龄津贴申请”小程序在线申请,也可以交由村(居)委员会进行申请。加强部门联动,同公安、卫健等部门联网,严格做好生存认证,保证社区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

三是审批发放到位。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80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按照“公正、公开、高效”原则,实行属地化管理,避免虚报冒领、重复登记,保证老年人能及时申报。加强同财政和金融部门的联系,把高龄津贴发放作为保民生的重要内容,确保高龄津贴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足额、精准发放到所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手中。

四是监督管理到位。定期在社区、村等基层单位,公示领取高龄津贴的人员名单,接受群众的监督和反馈。同时,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高龄津贴的发放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各级民政部门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监督,对高龄津贴发放的核查工作按季度进行,对不符合条件提供虚假信息骗取高龄津贴、住址变更后重复申请高龄津贴等失信行为或对工作人员核查不予配合的,追缴或取消领取资格,确保高龄津贴发放工作规范有序。(姚旭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