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扎实推进养老服务 为“银发一族”铺就幸福之路

发布日期:2023-12-29 10:05 来源:赤峰市民政局

近年来,赤峰市民政局着力建机制、补短板、扩供给、强质量,把发展养老服务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不断优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用实际行动为老年群体的生活助力添彩。

一、服务设施建设更扎实

截至2023年度,全市已建成民办养老机构61所、床位7774张;公办养老机构65所、床位7374张。床位总数为15148张。建成街道级养老服务中心30处、社区级养老服务站43处,日间照料中心98处;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10532户,占“十四五”期间应改造户数70%。推进农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目前全市共建成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建设63处,村级养老服务站373处;农村牧区互助养老幸福院262处,建设户数5080户,覆盖嘎查村466个,2023年度完成改造37处。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二、服务能力提升更全面

一是做好养老服务人才质量提升。2023年全市共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30余场次,培训养老护理员2441人次,养老院院长472人次,举办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一次,选拔获奖选手4人代表赤峰市赴自治区参赛。2处养老机构入选自治区养老护理人才培训基地。二是加强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完成全市全部养老机构远程监控系统的搭建和应用,利用智慧手段实现养老机构实时监控。三是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能力。指导各旗县区对建成的街道级养老服务中心及社区级养老服务站提高使用效率,积极引进社会组织开展运营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品牌化、连锁化运营,打造赤峰本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品牌。目前全市街道级养老服务中心第三方运营占比100%。四是做好机构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调整优化养老机构服务补贴政策和运营管理方式。持续加强养老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健全完善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对措施,多方位做好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五是加强敬老孝亲氛围营造。在端午节、重阳节等重要节日开展系列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敬老孝亲的浓厚氛围。

三、福利政策落实更普惠

我市建立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制度;为全市85万6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全面建立80岁以上高龄津贴普惠制度,80周岁、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年享受不少于1200元和7200元的高龄补贴。对已列入城乡低保范围的70-79周岁的经济困难老年人按月发放养老服务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对经能力评估后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的经济困难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失能老人每人每月100元,半失能老人每人每月50元。对困难失能老年人发放基本养老救助金,为已列入低保范围内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提供适当经济保障;对其因收入较低而无法负担集中照护支出的差额部分给予补助。各项政策的推行和落实逐步提升了我市养老服务工作兜底保障水平,有效增进老年群体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刘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