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9日上午,市政府召开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栾天猛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妇女儿童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切实肩负起新时代妇女儿童工作的使命任务,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切实保护好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市民政局获得“全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市社会福利院(儿童部)获得“赤峰市三八红旗手集体称号”。
作为市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赤峰市民政局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立足职能、积极作为,织密编牢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网,大大提升了妇女儿童在社会共建共享发展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积极组织,加强妇儿工作统筹协调
“两纲”目标任务下达以来,市民政局积极贯彻落实,形成了由社会救助、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养老服务、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等多个业务科室共同参与、横向协调合作、纵向对口指导、定期提供指标数据的统计信息网络。在实施“两纲”工作中,市民政局与市妇儿工委办、市妇联等部门积极配合,认真研究民政部门相关指标有关事宜,逐步建立报送制度,定期提供“两纲”监测指标数据及评估报告,使民政部门的“两纲”工作逐渐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二、制定方案,促进妇儿工作落地见效
市民政局先后制定《赤峰市民政局“两纲”工作实施方案》《赤峰市民政局“两纲”部分任务达标方案》《赤峰市民政局新“两纲”工作实施方案(2021-2030)》,建立了妇女儿童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妇女儿童“两纲”能长期有效的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自全市第七次嘎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以来,先后出台《赤峰市第九次嘎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和《关于认真做好全市嘎查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了对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宣传与培训力度,提高了农村牧区妇女参与村务管理的积极性。第十一届嘎查村换届选举后,村委会女性成员占比达到38.05%,居委会女性成员占比达到74.96%。市民政局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等8个部门印发《关于建立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数据信息共享协同推进机制的通知》,严格按照上级指示要求,对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全面摸排,实现由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的转变。
三、兜牢底线,擦亮社会救助温暖底色
从2011年起,我市逐年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2011年全市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1830元/年,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为304元/月,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1830元/年,到2023年全市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788元/月和6648元/年,城乡特困供养标准提高到1038元/月和9000元/年。2011年我市孤儿供养标准为分散供养每人每月860元、集中供养每人每月1060元,到2023年我市孤儿供养标准分别提高580元和616元,达到分散供养每人每月1440元、集中供养每人每月1676元。2023年全市共有1263名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被纳入政府保护体系,总计发放生活补助资金1669.78万元。有效保障了贫困妇女儿童的基本生活。建设12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实现旗县区级全覆盖,建设177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实现苏木乡镇(街道)全覆盖,确保未成年人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提升关爱保护能力。
四、营造氛围,开展形式多样关爱服务
利用微信公众号和赤峰民政刊物,开创政策宣讲窗口,广泛宣传社会救助、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等相关政策,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民政部门积极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参与“两纲”工作,2023年全市投入379万元用于未成年人保护支出,投入100万元用于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为切实增强做好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市多次举办“政策宣讲进村(居)”宣讲暨儿童督导员与儿童主任培训会活动。对民政部门重点关爱的困境儿童的类型和涵义做了进一步梳理,尤其针对平时儿童回访、探访、关爱措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现场解答,主要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认定及档案审核审批管理做了详细解读,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培训率达到100%。市民政局积极开展儿童关爱保护项目,联合中华思源工程基金会、北京嫣然天使儿童医院共同发起“微笑守护”儿童慈善救助活动,在活动中,来自北京嫣然天使儿童医院的医护专家为患有眼、耳、唇腭裂等先天性疾病的患病儿童提供免费义诊筛查,对符合救助标准的患病儿童提供全额救助治疗,全市民政部门共统计汇总290多个儿童家庭报名参加本次活动,基金会为16名患病儿童支付医疗救助资金130余万元。(彭磊、马源喆、王永宏、樊颖、耿国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