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市民政局党组紧扣“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坚持以学正风,聚力办好解难题、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贴心事,在优化民生服务中擦亮民政为民底色,以实绩实效彰显主题教育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
把破难题的事做实。坚持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判主题教育成效的根本标准,在大兴调查研究中破解瓶颈难题,推动主题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局党组印发“走基层、解难题、抓落实、促发展”民政业务调研活动方案,围绕民政领域需要破解的难点堵点和短板弱项,全面调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一老一小”服务关爱、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婚姻殡葬改革创新等重点问题,确定调研课题20个,班子成员牵头领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等6个调研课题,深入旗县区乡镇街道、民政服务机构开展调查研究23次,发现涉及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三大类15个问题,通过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诉求,力求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定实。目前,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发放延迟、养老服务机构入住老人安全教育欠缺、社会组织项目化运作能力不足等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形成调研报告12篇。
把惠民生的事做准。坚持把主题教育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对民政工作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结合起来,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增进民生福祉。面向社会组织发出倡议行动,动员行业协会商会积极投身助力招商引资,推动社会组织在稳岗就业、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全市53家社会组织提供就业岗位114个,面向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和见习岗位92个。编密织牢基本民生保障网,对困难群众格外关注、格外关心、格外关爱,完成全市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标工作,孤儿集中供养标准由1548元/人/月提高至1676元/人/月,分散供养标准由1330元/人/月提高至1440元/人/月。修订《赤峰市最低生活保障综合认定办法》,开展全市低保扩围增效专项行动,新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58万人,为34.09万城乡低保对象发放基本生活救助资金12.08亿元。加强临时遇困群众救助力度,全面推进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落实“先行救助”“急难发生地实施救助”“一次性审批、分阶段救助”等举措,确保应救尽救、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切实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
把暖民心的事做细。坚持以细求实、以实求质,从“细”处着眼,全力推动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真正把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办在群众急难处、办出群众好口碑。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构建县级特困供养服务机构、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级养老服务站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新建乡镇养老服务中心62处、村级养老服务站373处、改造互助幸福院37处,为老年人提供基础照护、生活服务、康复服务、心理支持等多项服务,有效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覆盖率和可及度。扎实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让老年人生活更便捷、更安全、更舒心。目前,全市已完成改造11392户。积极推进“精康融合”行动,通过购买服务由专业医疗机构对特困对象中精神障碍患者开展康复训练,惠及全市特困供养对象1900人。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全市建成12个旗县区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177个苏木乡镇(街道)未保站,设苏木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183人、嘎查村(社区)儿童主任2497人,基层未成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初步形成,护航儿童健康快乐成长。联合中华思源工程基金会、北京嫣然天使儿童医院共同发起“微笑守护”儿童慈善救助活动,为全市300余名儿童提供免费义诊筛查,为其中8名困境儿童成功进行先心病手术。
把顺民意的事做好。坚持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的政绩,紧紧围绕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履好职、尽好责,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结合“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制发惠民政策宣传品18万余件,发布“一扫清”惠民政策二维码,让群众切身感受党的好政策。坚决整治养老机构消防问题,推动2家因土地、房屋产权等历史遗留问题未开展消防验收的公办养老机构完成消防审验,对9家不能经过整改达到消防验收要求的养老机构,依法依规予以关停,切实保障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组织开展地名标志管理维护摸排,更新维护地名标志539块,安装楼门(户)牌7166块,进一步方便全市居民生产生活。持续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将乌兰哈达公园作为婚俗改革主阵地,重点打造婚姻登记中心及婚俗文化展馆,积极推进婚俗改革。积极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满足群众异地登记需求,提升服务效能。
下一步,赤峰市民政局将坚持真学实干,着力把主题教育成果巩固好、转化好、运用好,推动主题教育取得新成效、事业发展实现新突破,更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