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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民政局多举措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发布日期:2023-09-27 10:15 来源:赤峰市民政局

近年以来,赤峰市民政局不断加强政府采购监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健全和完善政府采购机制,政府采购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一是健全政府采购制度。2022年末我局新修订了《赤峰市民政局机关大额采购内控管理办法》,对政府采购行为制定了详细的实施细则尤其对在集采目录以外且采购金额在限定标准以下的项目自采流程做了明确规定,为正常有序地开展政府采购工作特别是局自行采购工作提供了有力依据。

二是科学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在编报年度预算时,根据全年工作需要在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中同时编报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明确项目名称、预算额度、资金来源、采购方式、实施时间等并将采购预算计划及时报财政审核。

三是规范采购行为。在政府采购项目申报过程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市财政局有关规定,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依法实行集中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按照规定进行自采或分散采购。同时不断落实主管部门监督职能,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采购计划合同备案严格把关,加强对直属单位采购行为的指导监督,防止无采购预算或采购预算过高情况发生。

四是及时公开采购信息。对于公开招投标的采购项目,我局均按要求发布采购需求意向、采购公告、中标公示、更正公告等政府采购有关采购信息,切实将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原则落到实处。另外,每年按时进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及时对全年采购预算执行情况及中小企业份额预留情况进行公告。

(马丽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