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社会福利院系赤峰市民政局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我市孤、弃、残儿童的养护、教育、医疗、康复等工作。对院内儿童实行集中供养,经费由市财政预算予以安排。2023年度我院收到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资金1,135,633.81元,全年支出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资金985,556.63元,结转资金150,077.18元,结转资金将在2024年继续使用。
赤峰市社会福利院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