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有关会议精神,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铲除非法社会组织土壤,净化我市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现就征集非法社会组织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
(一)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
(二)社会组织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
(三)社会组织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
二、查询方式
查询社会组织是否已在民政部门登记,请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或“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点击全国社会组织查询模块查询。
三、举报内容
为了利于及时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调查处理,举报内容应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组织者、参与人、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活动内容。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应为清晰可辨认的图片或视频证据等。
四、举报方式
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请举报人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证据线索材料,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居民群众应自觉抵制非法社会组织,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关联。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的,鼓励并提倡实名向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所在地民政部门举报,跨区活动的非法组织举报信息请向市民政局举报。
举报电话:0476-8335253
举报邮箱:cfsmgk@163.com
邮寄地址: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市政府大楼D座805室
邮编:024000
赤峰市民政局
2023年8月8日